关于公开征求《平阳县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收取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划拨土地成本收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我局会同县财政局起草了《平阳县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收取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9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文件形式反馈至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联系人:温海峰,联系方式:0577-63888095,邮箱:1064227077@qq.com。   


附件1:平阳县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收取标准(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关于《平阳县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收取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25日


开始日期:2026-08-25 截止日期: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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