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平阳县新湖学校等4所公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定(调)价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我局经商县教育局,拟定了《平阳县新湖学校等4所公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定(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820日至202682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苏雨霞      联系电话:0577-63700811

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706办公室

附件1 平阳县新湖学校等4所学校收费标准定(调)价方案起草说明.docx

附件2平阳县新湖学校等4所公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定(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820

开始日期:2026-08-20 截止日期:2026-08-28

关于结束征求平阳县新湖学校等4所公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定(调)价方案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保障学校正常办学运转,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我局经商县教育局,起草了《平阳县新湖学校等4所公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定(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并于20268月20日至20268月28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现已结束,意见征集情况见附件《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附件: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

                           2026829日  

附件

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提出的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采纳与否的理由























我要建议

为必填项

姓 名:
手机号:
问题和建议
*

提交成功,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