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平阳县新湖学校等4所公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定(调)价方案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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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日期:2026-08-20 | 截止日期:2026-08-28 |
关于结束征求平阳县新湖学校等4所公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定(调)价方案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保障学校正常办学运转,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我局经商县教育局,起草了《平阳县新湖学校等4所公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定(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并于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8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现已结束,意见征集情况见附件《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附件: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9日
附件
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提出的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采纳与否的理由 |
无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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