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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44/2008-12132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水头镇
生成日期 2008-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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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闹委〔2008〕01号

中共闹村乡委  闹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级组织

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2008年上半年,全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党的十七大以后我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农村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对于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村一定要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各项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以培养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宪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原则,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为推进闹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加快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全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间从2008年1月份开始至2008年6月底基本结束,原则上任期未满的换届时间提前;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村党组织按程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村民委员会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二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按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组织进行,情况特殊的,由各地结合实际做出安排。

  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选配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以下称“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选配工作。

  1、严格选人标准。积极引导党员群众把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能创业致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农村优秀人才推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乡委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提出具体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2、控制村干部人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并从严控制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数。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数为3至7人,情况特殊、确有必要的村,经乡委同意,并报县级组织、民政部门备案后,可适当增加1至2人。党员人数不足50人的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名,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设委员5名,各支部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成员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成为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3、优化班子结构。努力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文化程度,尤其是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积极推选在农村工作的优秀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村两委班子。着力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每个村两委班子原则上要有1名35岁以下的干部。加大女干部的选拔力度,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成员安排,通过法定程序,使规模调整撤并村、多民族居住的村和有移民的村有相应的成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四、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坚持和完善“公推直选”制度,积极推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党内直接选举范围。主要把握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组织民主推荐。党员民主推荐必须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群众推荐时,可以由不是党员的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也可以户为单位或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群众推荐采取与党员民主推荐一起进行,一起计票,一人一票,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的办法进行。多数党员和群众不推荐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的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二是资格审查和考察确定候选人。上届村党组织根据民主推荐情况,按照职数规定和多于应选委员30%的差额比例,提出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报乡委。乡委在征求纪委、计生、政法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候选人初步人选一一进行资格审查和认真考察,并及时反馈意见。上届村党组织综合推荐测评、资格审查和考察情况,按照多于应选委员20%的要求,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经乡委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

  三是党内民主选举。认真制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选举结果报乡委。党员大会正式选举,可以将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然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进一步改进村党组织的选举方式,积极开展候选人竞职承诺活动,对条件具备的村,可进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

  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依法进行。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制度,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切实保障落实村民的民主权利。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一是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比例。村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

  二是推选村民代表。一般情况下,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在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之后、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之前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可以提前到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之前,也可以延迟到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后。推选村民代表必须做到:制定村民代表推选办法、明确村民代表职数、明确村民代表素质条件、明确村民代表的结构、明确村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明确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利。

  三是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参照乡统一规范印制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范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选举办法,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充分发挥导向约束作用。选举办法中要明确:选举日、选民资格、村委会成员任职要求、选举方式、选举中的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职数结构、外出选民的概念,村民选举委员会处理争议的权力等内容。

  四是选民登记。选民应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村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自觉接受群众对选民登记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待村民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注意保障移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情况特殊,户籍不在本村的,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由村选举办法予以明确。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切实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

  五是提名产生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组织选民在法定时间内,依照村选举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提名产生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提名产生的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另行选举中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严格选举纪律,村民选举委员会有权取消不符合本村选举办法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村民在提名、选举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时必须遵守一人一职位、直接提名、按职数提名的原则进行。

  六是投票选举。投票选举是村民行使选举权的关键环节,如何保障选民独立、自主行使选举权是十分重要的工作,要确保选民在行使选举权时不受外界干扰。投票结束后,各投票点必须封好所有的票箱,将票箱统一集中到中心会场,把没有发出的选票交总监票人剪角作废后,再开箱验票。开箱验票后先将无法辨认的选票交村选举委员会认定,选举委员会一时无法认定的选票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经过表决的选票视为最终裁定选票。最后再进行统一唱票、计票和监票工作。

  七是委托投票。委托投票是选举日外出选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的补救措施,为使委托投票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委托人的意愿,外出选民必须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要求,明确受委托人。每一外出选民只能指定一个不是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不能接受超过3人的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将所有建立委托关系的选民进行公告,接受选民的监督。  

  六、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为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乡委乡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由乡委书记郑捷任组长,刘纪动、林圣渊、白碧雁、叶德燎、金卫民任副组长。乡党政“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实行县级领导联乡联片、乡领导联系片制度,乡联系片领导要亲临现场,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到一村一策,绝不能搞“一刀切”。要深入扎实地做好村情民意调研,全面掌握村干部队伍状况、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等各种情况,研究分析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结合村居规模、经济发展状况等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村两委干部职数,提出符合群众意愿的候选人名单,逐村制定换届选举办法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对选情复杂的村,要提前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派出得力干部或工作组驻村包干,帮助查摆原因、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把宣传引导工作贯穿选前、选中和选后的全过程。通过各种渠道,紧扣换届选举工作进程,根据不同工作阶段的不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村级组织换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方法的普及教育,动员和引导基层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努力营造风清气顺、文明民主的换届选举工作氛围,为和谐换届、依法选举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四)努力维护稳定。要集中精力对情况比较复杂、矛盾比较突出的“重点村”和“问题村”进行整改整治,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基层群众情绪,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要部署开展整治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专项行动,震慑控制一批社会闲杂人员,打击处理一批涉黑涉恶人员,净化社会风气。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向乡委汇报,并通报有关责任部门。

  (五)严肃换届纪律。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或未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介入、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机关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置。要依法查处竞选中的各类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打击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破坏、妨害选举的行为。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党员,经多次教育无效,上级党组织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可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或党纪处理。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后续工作。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落实他们的政策待遇,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实现平稳过渡。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修订完善村级组织各项制度,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有计划地抓好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岗位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使其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附件:

  一、闹村乡村党支部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闹村乡村委会换届工作程序安排表

                             2008年1月21日

 一、闹村乡村党支部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

阶段

时  间

内    容

负责人

1.1

  成立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选举工作指导组。

乡委书记

1.23

  1、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

  2、举办换届选举业务培训班。

乡委书记

1.23

1.24

  采取出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方法、步骤等。

乡宣传委员

1.24

1.27

  1、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选举事宜,制定选举工作方案;起草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定候选人推荐办法及任职资格条件(讨论稿);制定选举办法(讨论稿);初步统计和公示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的5种情况的党员人数及名单(公示3天);统计可参与民主推荐的群众代表数。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列席):上级领导或村党组织负责人作动员讲话;讨论通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讨论通过候选人推荐办法及任职资格条件(讨论稿);组织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或先进行群众测评)。

  3、召开支委会:根据“两推”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报乡委审查;讨论通过《选举办法》(讨论稿);确定选举大会的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位党员。

村支部书记

乡指导组

成  员

1.27

  组织人员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

乡  委

1.28

  1、召开支委会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乡委审批;

  2、乡委对村党支部上报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3、印制选举票;

  4、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村支部书记

乡委书记

1.29

2.3

  1、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通过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名单;通过《选举办法》;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推选监票人和确定计票工作人员;投票选举;进行计票;宣布选举结果。

  2、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并将选举结果及支委分工情况上报乡委。

  3、乡委对支部委员会上报的请示进行批复。

村支部书记

新当选支委推荐的委员

乡  委

2.4

  党支部工作交接。

乡委负责人

  二、闹村乡村委会换届工作程序安排表

阶段

内    容

负责人

  召开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推荐村民选举委员会候选人。

村党支部书记

  1、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2、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推选主任、副主任;

  3、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

  4、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讨论稿);

  5、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张榜公布。

村党支部书记

乡指导组成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

  1、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进行登记造册,予以张榜公布;

  2、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名册,报乡政府备案;

  3、选民登记;

  4、公布选民名单;

  5、确定并公布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时间、地点、、方式及监票人和计票工作人员等。

  6、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选举日前4天)

村民选举委员会

  1、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

  2、审查确定并公布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选举日5天前)。

村民选举委员会

乡指导组成员

  公布选举地点、时间、方式、计票人、监票人(选举日5日前)。

村民选举委员会

  1、制作选票、票箱等;

  2、布置会场、秘密写票处等其他会务工作;

  3、公布委托人员和受委托人员名单(选举日3天前)。

村民选举委员会

  1、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2、公告公布村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

  1、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上报乡政府和县民政局;

  2、村民委员会工作交接设;

  3、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

村党支部书记

  总结归档。

乡工作指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