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乡镇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3008044/2008-11981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水头镇
生成日期 2008-0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无文号
其他信息

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

  今年6月份,是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安全常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宣传部等6部门《转发中宣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通知》(浙安监管法规〔2007〕68号)和平安监管〔2007〕2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二、活动时间

  2007年6月1日至30日,为期一个月。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0日),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为重点。

  三、活动形式

  各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认真开展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根据我镇实际,将组织以下全镇性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张贴宣传画和其它宣传用品,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一线职工安全常识手册等资料。

  2、组织企业开展“综合治理,保障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3、根据“安全生产执法年”要求,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周”活动。

  4、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6、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组织办事处、社区、驻村干部参加安全监管培训。

  7、举行“手拉手”为农民工送安全卫生知识手册活动。

  四、活动要求

  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行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立足实际,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各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活动总结请于6月28日前报送镇安委办(传真:63863863)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平阳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水头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月  活动  通知           

  抄送:平阳县安委办  水头制革基地管委会       

  水头镇党政办公室          2007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