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索引号 001008003008071/2008-8078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南京大汉
生成日期 2008-04-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专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专卖稽查支队、各专卖管理所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执法效率,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正常烟草专卖执法秩序,保护执法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平阳县烟草专卖局、浙江省烟草公司平阳县公司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在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突发的暴力抗法事件、群体性围攻事件、执法人员遭遇恐吓威胁事件以及抗台防汛、抢盗、火灾事故及机动车事故等。

1.3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建立分层指挥、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在平阳县烟草专卖局(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应急机构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2、依法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既要讲究策略,又要依法执法。

  3、以人为本。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专卖人员人身安全。

  4、协同执法。紧紧依靠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

  5、平战结合。加强对预案的更新和演练,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变能力。

1.4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平阳县烟草专卖局、浙江省烟草公司平阳县公司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稽查大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组 长:稽查大队队长

  成  员:稽查大队全体成员

  应急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录3稽查支队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成立专卖管理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组  长:专卖管理所所长

  成  员:专卖管理所全体成员

  应急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录4专卖管理所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2.2应急小组职责

  ⑴ 负责编制、修定、更新本预案。

  ⑵ 负责及时组织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对所辖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⑶ 负责将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向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⑷ 负责组织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


 

3 有关应急预案

3.1暴力抗法事件应急预案

  3.1.1 发生暴力抗法事件,队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小组组长,应急小组组长应及时向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专卖负责人)报告请求增援,并迅速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1.2 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在查处无证运输,发生被检查车辆冲向卡口或车辆,危害队员人身财产安全时,应迅速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应急小组组长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控制局面,并向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1.3应急小组应冷静处置,讲究策略,耐心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避免过激言行导致现场失控。如有公安干警随队,尽量让公安干警出面对话和调解。必要时控制好执法车辆,保证安全撤离现场。

  3.1.4在遭遇暴力抗法、群体性围攻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及时向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请求增援。应急小组应互相保护,注意安全。必要时应急小组组长应组织人员有序撤离现场,避免人员伤亡。如发生人员受伤,应拨打120求救或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利用现有器材,对事发过程进行现场取证。

  3.1.5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小组应在一日内将事件起因、经过、处置措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书面报告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2增援执法应急预案

  3.2.1 接到执法人员增援报告,应急小组组长应根据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迅速组织本部门人员,会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增援,并保持与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

  3.2.2增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指定不少于1人看守增援车辆。 尽量疏散围观人群,将当事人隔离;若有执法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求救或送医疗机构救治;如遇现场事态难以控制,请求专卖管理所支援或组织执法人员安全撤离。

  3.2.3 增援行动结束后,明确撤离顺序和路线,组织人员和车辆安全撤离。

  3.2.4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小组应在一日内将事件起因、经过、处置措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书面报告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2执法人员遭遇恐吓威胁事件应急预案

  3.2.1 专卖执法人员在遭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恐吓威胁时,应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并及时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

  3.2.2应急小组在核实情况后,视其情况作先期处置,情况严重的向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专卖负责人)报告,并对被威胁人员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2.3 必要时,应急小组根据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搞好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理。

  3.2.4 遭遇恐吓威胁要做好记录和登记,由应急小组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3台风、洪涝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执行《

  3.3.1当接到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较大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通知后,根据当地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趋势,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并及时向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提供汛情、台风(热带风暴)动向。

  3.3.2当接到县局(公司)重大汛情、台风(强热带风暴)预计未来24小时在我市登陆紧急警报通知后,立即组织、指挥本部门人员,对办公场所、仓库等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迅速召回专卖执法人员,停止执法活动,确保人员、车辆及物资安全。

  3.3.3保持通讯、网络信息系统畅通,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并及时开通信息网络系统查看台风、汛情动向,适时向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抗台防汛工作情况。

  3.3.4落实有关防台防汛物资,如雨具、电筒、应急灯或蜡烛、沙包等,办公场所及仓库一些易倒、易漏水、易漏电的危险部位作认真检查,采取加固、修理、防漏等有效措施。

  专卖防台防汛重点部位见附录1。

  3.3.5因台风造成电源或线路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在使用蜡烛照明时应注意防火安全,应放在铁盒或碗内,不能直接放在木板上或与易燃物过近的地方,不准在查扣卷烟仓库内使用蜡烛照明。

  3.3.6因台风造成道路中断,支援人员无法到达指定地点,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汛情,争取得到当地政府部门支援。

  3.3.7抗台防汛结束后,应急小组将抗台防汛的过程及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4.1发现火情的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并组织人员应急处置。

  3.4.2 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专卖负责人)报告,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并视火情采取相应灭火措施。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出现人员受伤的,拨打120救助。

  3.4.3火情发展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应急小组应组长及时组织办公场所人员撤离,切断办公场所总电源,关闭防火卷帘门,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维护现场秩序。

  3.4.4 应急小组组长应及时组织疏散车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3.4.5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过程及结果等书面报告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5被盗被抢事件应急预案

   3.5.1 发现盗窃、抢劫时,在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报告应急小组组长,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盗窃、抢劫行为,抓获盗抢人员;盗抢人员脱逃的,记住嫌疑人的相貌、体态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协助破案。

  3.5.2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勘验,了解事件经过,核实损失情况。

  3.5.3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小组组长组织人员对被盗被抢事件进行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6 专卖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3.6.1发生专卖信息系统故障时,专卖信息系统操作员应及时通知专卖信息系统管理员(信息中心),并向应急小组组长汇报。

  3.6.2专卖信息系统故障一时不能排除的,专卖员应对案件处理、零售户信息、市场管理信息以手工方式作好记录,并将复件报送专卖监督管理科内务管理员备案,等专卖信息系统复恢使用后重新录入。


 

3.7 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3.7.1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驾驶人员或随车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应急小组(及车队长),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由车队按照《县局(公司)机动车辆事件(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3.7.2 情况严重的,应急小组应向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出现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按规定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3.8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3.8.1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现人员立即向应急小组组长汇报,确认核实后,组织救援人员进行营救,并向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市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3.8.2拨打 120 急救电话,应讲清楚单位街道、门牌号等详细地址;事故性质(最好能讲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涉及范围;伤亡人数;目前救援情况;拨打电话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然后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急救车的到来,指引急救车到现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事发现场。

  3.8.3食堂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3.8.4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人员报警后,要立即进行自救或互救, 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尽快排出毒物,同时制止在场所有人员就餐。

  3.8.5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负责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救援人员应冷静分析中毒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三点应急措施:

  a、催吐。如果进食的时间在1至2小时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 200 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无效,可多喝几次,迅速促使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食物,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

  b、导泻。如果病人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己超过2至3小时,但精神仍较好 ,则可服用泻药,促使受污染的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体质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番泻叶15 克,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c、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 ,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防腐剂或饮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救援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

  3.8.6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3.8.7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小组应配合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4 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做好现场记录,并积极配合县局(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5 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在现场勘察完毕,组织清理现场,协助核实损失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6 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应急小组应在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应急小组组长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通移动电话,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见附录2  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通信联系一览表

  见附录3  稽查支队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见附录4  专卖管理所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6.2应急物品保障

  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物品,保证应急处置行动有效开展。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

  每年至少在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范围内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应急救援常识的宣传,提高全员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

7.2培训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提高应急技能。

7.3预案演练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8 附则

8.1预案更新

  预案定期进行修订,保证预案的有效性、实用性。

8.2责任与奖惩

  应急小组对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消除重大险情的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8.3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平阳县烟草专卖局、浙江省烟草公司平阳县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经平阳县烟草专卖局、浙江省烟草公司平阳县公司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