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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50/2008-8086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南京大汉
生成日期 2008-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宋桥镇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对民间划龙舟活动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的各类突发性情况,确保全镇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健康、有序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的通告》(平政[2006]20号)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宋桥镇属飞云江流域的平原河网乡镇,平瑞塘河贯穿全镇,给民间划龙舟活动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全镇东、南与我县的郑楼、昆阳镇相连,北与瑞安市飞云镇接壤。总面积27.9平方公里,30个行政村,59个自然村,349个村民小组,5679户,22997人。我镇民间划龙舟活动历史悠久,与瑞安的飞云镇和我县的郑楼、榆垟、昆阳等乡镇的龙舟活动交往密切,素有“五月龙舟闹端阳”之称。

二、应急状态

1、河道出现龙舟数量过多,严重扰乱管理秩序,可能危及安全的;

2、出现龙舟无序竞划、争划或跨区域竞划、争斗,严重扰乱管理秩序,可能危及安全的;

3、河岸、桥梁上围观群众超过一定数量,出现拥挤无序,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

4、因划龙舟活动而引发群体性或宗族性闹事、械斗的;

5、因划龙舟活动而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

三、处置工作组织指挥   

1、调整充实宋桥镇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的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一旦发生上述五类应急情况,管理领导小组即转为民间划龙舟活动应急情况处置指挥部,负责立即向县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领导小组及有关主管单位报告或请求支援,并迅速组织力量及时介入强制疏散、快速处置。

2、全镇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实行分片负责制(安全责任人见附件1)。片组长和驻村干部要把本村(片)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树立安全责任高于一切的意识,积极协助村两委做好安全宣传和督查工作,全力维护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确保不出现大的安全责任事故。

3、各村建立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监督小组,负责本村民间划龙舟活动的组织、教育和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禁止大吃大喝,反对铺张浪费,并将民间划龙舟活动的动态,及时上报镇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3771060,联系人:吴友财、郑国庆)。

四、安全保障

1、各村龙舟队负责人要与镇政府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承担全部责任。

2、严格控制数量,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只准许成立一支龙舟队。

3、允许划龙舟活动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共7天。

4、龙舟活动范围限定在本镇水域范围内,严禁跨乡镇水域活动;同时,严禁县外的龙舟进入我镇水域活动,查获一只即解体一只。

5、坚决打击未经审批的龙舟和后勤服务船以及县政府《通告》规定以外时间上水的龙舟上水活动,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6、严禁酒后、未穿救生衣、不熟悉水性和18至55周岁范围以外人员参加划龙舟活动。

7、严禁以任何名义集结龙舟聚会、比赛、宴请大摆酒席,大吃大喝。

8、建立镇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保障应急小分队(名单见附件2)。配备交通车辆、机动巡逻船和救生器材,把守县界、镇界河道和重要部位(如平瑞塘河的观音亭至章底河段、下桥村“下马堂”河段、湖岭塘河瑶山至庙朝殿河段等,具体人员分布见附件3),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确保安全。

9、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片组要会同各村对龙舟活动沿途所经过的桥梁、河岸,事先进行一次全面勘察,对危及龙舟和观舟群众安全的桥梁、河岸要设立警示标志,并落实专人看管。严禁龙舟在存在安全隐患地段活动。

10、各片组要对重点部位民间划龙舟活动动态进行监控,掌握龙舟活动信息,驻村干部须将本村划龙舟活动信息做到一日一报(每日下午2时前报镇综治办);同时会同应急小分队和公安部门维持秩序,及时处理治安和溺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