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土资〔2010〕104号 关于印发《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汛 防台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基层所(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汛防台值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地质灾害△ 工作制度 通知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发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地质灾害防汛防台值班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实现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救灾的快速反应,确保安全度汛,根据有关要求,特制订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值班制度: 一、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汛期期间,特别在台风、暴雨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降雨期间及其以后三天内或者上级通知要求值班期间,每日24小时不间断。 二、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准确地接收并认真记录好上级机关、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命令、通知等,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三、在汛期值班期间,汛期值班人员不得离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四、汛期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确保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通讯畅通状态。 五、每天适时收集“天气预报”,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随时和县气象局取得联系,获得气象信息。 六、汛期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要与本辖区各地质灾害点责任人、监测人一天保持一次以上的联系,了解地质灾害点的动态和变化情况。 七、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把已发生的情况、正在进行中的工作和可能发生的情况交接清楚,使每个值班人员情况明、反映灵、上报准、处理稳。 八、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局带班领导汇报,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做好灾情速报工作。对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导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耽误或失误的要严肃批评,认真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台、汛期值班记录表
值班人员: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