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预〔2010〕399号
关于下拨2010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拨2010年秋季学期普通中小学扶困助学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教〔2010〕2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10学年第一学期对家庭经费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共计155.8295万元。其中享受“教育券”资助297人,资助金额31.702万元;享受“爱心营养餐”资助7093人,资助金额124.1275万元。现将资助专项资金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希望各地各校切实保障专款专用,保证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将对学校实施扶贫助学工程和爱心营养餐工程的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10学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下拨情况表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 学生 资金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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