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9〕48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浙财教字〔2010〕3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0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和困难生免学费累计842.55万元。其中享受困难生免学费1259人,按省结算标准(一类生1250元/生·学期,二类生1000元/生·学期),资助金额130.5万元;享受助学金9494人,资助标准750元/生·学期,资助金额712.05万元。现将专项资金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希各校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把补助资金发放给相关学生,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0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经费下拨明细表 平 阳 县 财政 局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校 学生 经费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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