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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3〕34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板块整合重组,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推进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的跨越,根据《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10〕113号)、《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10〕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整合重组实施方案。 一、整合重组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鳌江港港口开发建设,以整合优良资产和优势资源、提高投融资能力、理顺职责关系为重点,对国有交通资产、资源进行整合。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经营目标,以资金筹措为主要运作方式,在县委、县政府宏观调控引导下,实施国有资产的有效经营和管理,最终实现优势互补、规模经营、滚动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 基本原则 1.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交通运输系统各工程建设指挥部、企业一体化改革,将专业性质类同板块实行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规避重复建设,实现集约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发挥交投集团在工程建设、项目融资、资源掌控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2.滚动经营发展原则。完善投融资体制,建立稳固、统一、高效、规范的投融资平台,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资金进入交投集团领域,实现投融资的放大效应。按照多元化的经营发展战略,通过多种形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筹集建设资金、盘活存量资产,不断增强集团企业自主发展能力。 3.做大做强原则。按照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要求,突出主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划转、退出、置换等办法,吸纳优质资产,做大交投集团企业规模,不断壮大集团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4.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把二级企业控制在10家以内,实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高效管理。 5.积极稳妥原则。在集团组建期间和集团设立初期,统一思想,全面兼顾国家、单位和职工各方利益,要把交投集团筹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紧、抓实,以切实推动交投集团筹建工作;在大胆改革的同时,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确保平稳过渡。 二、重组的基本思路 (一)重组方式。 根据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和发展需要,撤销平阳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设立并将其资产划入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国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平阳县境内高速公路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建设、收费、经营和管理等任务;撤销平阳县104国道郭庄至陈峡?段改建工程指挥部、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设立并将其资产划入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国瑞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平阳县境内国省道路、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任务;撤销平阳县西部红色旅游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平阳县昆宋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库区公路改线建设工程指挥部,设立并将其资产划入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国德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平阳县境内县乡道路、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等任务;撤销平阳县南麂岛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工程建设指挥部、浙江省鳌江港务公司,设立并将其资产划入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平阳港港口(码头)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平阳县境内水路客货运输、船舶代理等任务。通过资产划转、股权变更等方式,将平阳县远大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平阳县汽车驾驶技工学校并入交投集团,作为交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原经营范围不变。吸收平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占有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有限公司、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企业股份和浙江省鳌江港务公司在平阳县万里旅行社有限公司占有的股份,将其股份无偿划拨给交投集团,同时将平阳县万里旅行社有限公司作为交投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原定由平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与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共同组建平阳县国宏矿业有限公司,平阳方出资人变更为平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交投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以现金形式注资。 (三)主要职责。 1.按照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承担全县政府性投资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及相关延伸实业的融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2.承担全县水上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鳌江港港口开发与建设;土地、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以及相配套的工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和广告业务; 3.负责开拓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和吸收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使用国家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配套、补贴资金; 4.对投资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及“收入、成本、收益”实行全过程管理; 5.负责研究拟定交投集团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按照全县交通发展和投资效益要求,对国有资产的收益部分进行收缴和再投; 7.负责授权范围内实施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8.负责并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党建、工会、团委、妇联、计生、综治等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代的其他工作。 (四)管理形式。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县级国资营运公司。平阳县人民政府授权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五)组织结构。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县财政局行使股东会职权。公司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予以管理。 (六)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审计部、融资拓展部、建设管理部、政策法规部、安全生产部。 (七)基层组织。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团组织、纪检监察和工会组织。 (八)职工安置管理。在交投集团整合重组期间,企业职工原有身份保持不变,职工收入待遇保持不变,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职工思想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平稳过渡。 合并后,原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和企业员工转由交投集团按规定要求管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原属公务员、事业干部身份的管理人员,其身份和待遇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建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交投集团拟整合重组单位调查摸底,并研究制定交投集团整合重组实施方案。 (二)公司注册阶段。根据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投资现状,结合平阳实际,起草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章程,并报县财政局审批,同时准备相关材料,在2013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三)国资划转阶段。采取先设立集团公司母公司,再通过清产核资、股权划转、增资、更名、注销等方式,成立集团公司子公司。完善资产划转以及债权债务处置等手续,清理县政府和各部门、镇(乡)历年投入交通基础设施形成的存量资产,履行相关程序,力争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国资划转工作。 四、政策支持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大、周期长、收益低,具有较强的公共产品特性,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重组后的交投集团承担着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港口开发任务,资金压力和建设任务较重。为了交投集团的长远发展,县政府给予交投集团以下政策支持。 (一)在交投集团组建期间给予的支持。 1.对重组中因名称变更引起土地、房产等资产权属变更办理手续时,请县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2.县财政、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解决交投集团及下属企业历史遗留的无权属证明的土地、房产问题,给予权属登记,以明晰产权。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拥有交通系统的产权无偿划拨给交投集团。 3.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将其资金全额注入到交投集团。 (二)在交投集团重组完成后给予的支持。 1.根据交投集团承担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等实际情况,交投集团日常管理经费、BT项目回购资金安排、项目贷款的还本付息和项目资本金纳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2.支持交投集团通过贷款、发行企业债券、信托、BT、BOT等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3.县国土资源、住建、林业、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交投集团工程建设需要批准设置交投集团采石场,并由交投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依法自主开采、经营建筑石料,自主统一采购、经营建材及设备。 4.为便于融资,县政府依职权赋予或创造条件赋予交投集团承建工程涉及国省道、县乡道公路两侧以及平阳港港口范围内广告经营特许经营权、加油站经营特许经营权。 5.县政府适当调整交投集团建设管理体制。现行由县交通运输局(含平阳县港航管理局)实施的建设项目调整为由交投集团负责项目融资、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含平阳县港航管理局)负责相关项目规划研究、前期报批、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工程项目政策处理工作。 6.为更好的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和融资还款来源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和工程沿线有关镇政府必须同步安排同等价值商住地块出让,并将土地出让收益无偿划拨给交投集团,县政府支持交投集团通过功能转换方式,盘活企业资产,赋予原有土地、房产等资源的开发权。 7.县政府鼓励、支持、准许民间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和港口开发领域。 8.由县公安局负责在交投集团设立警务室,并配备专职民警若干人,具体负责交投集团承建工程治安安全管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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