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3〕31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解决全县河道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全力营造全社会治河护河氛围,深入推进“美丽平阳”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3〕58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清理全县平原河网所有垃圾河道,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

  (二)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各镇(乡)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

  (三)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制定方案(2013年31日至320日)

  各镇(乡)要组织力量对辖区河道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梳理掌握全县黑臭河、垃圾河基本情况,建立黑臭河、垃圾河信息库;摸清各河道污染现状和原因,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计划,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人;各镇(乡)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整治计划,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以表格形式(见附件)于3月20日前上报县生态办(联系人:詹昌蒙,传真号码:63716692,手机:13506523060,纪委网:663455)

  (二)组织实施(2013年3月21日至11月底)。

  1.全面清理垃圾河。坚持边排查边清理,各镇(乡)要广泛组织和动员村居社区等各种力量投入垃圾河的清理,4 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垃圾河垃圾清理。

  2.全面整治黑臭河道。坚持一河一策、标本兼治,根据各河道污染程度、污染特点和污染原因,通过实施沿河截污纳管、清淤疏浚、旧村改造、生态驳坎、生态修复以及加强对沿河各类污染源的执法监管等,着力消除黑臭现象。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管治并举、长短结合,加大临河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能力,确保垃圾不入河;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和沿岸商户向河道倾倒垃圾和乱排放行为,引导沿岸住户做好自律,不乱丢乱搭乱建乱堆,自觉维护河道及两岸清洁,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果。

  (三)验收提升(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

  县生态办组织对各镇(乡)开展考核验收,全县黑臭河、垃圾河接受市政府考核验收。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实行属地负责原则,各辖区政府是黑臭河和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全面负责整治工作推进。同时,要建立镇(乡)、村两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各司其职,积极参与黑臭河和垃圾河的各项治理,加强督促指导。县生态办负责牵头开展黑臭河、垃圾河整治工作,定期督查考核、通报工作进度;县水利局负责对河道清淤、疏浚、清障、驳坎等工作的督导;县环保局负责对沿河工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和监管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对河岸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督导;县城管办负责对截污纳管和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督导;县畜牧局负责对沿河畜禽养殖整治的督导;县海洋渔业局负责对河道网箱养殖整治的督导。

  (二)挂牌督办。建立逐级挂牌督办制,各镇(乡)重点河道由县政府挂牌督办,各社区、村居重点河道由各镇(乡)挂牌督办。对所有纳入整治的河道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逐级定期督查通报制,县生态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各镇(乡)于每月20日向县生态办上报当月整治情况,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四边三化考核排名。建立逐级约谈制,各镇(乡)工作严重滞后的,由县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各社区、村居工作严重滞后的,由各镇(乡)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落实、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

  (三)联合执法。各镇(乡)要定期组织环保、水利、城管、农业、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宣传引导。要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县、镇(乡)两级举报平台,对于公众举报的黑臭河道、垃圾河道以及各类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群众监督队伍,在镇(乡)、社区、村居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

  附件:1.黑臭河汇总表

  2.垃圾河汇总表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月17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9印发


附件1

黑 臭 河 汇 总 表

镇(乡)联系人:电话:

序号

辖区

河道名称

整治措施

整治目标

整治时限

责任人

社区

注:此表请于3月20日前上报县生态办。

附件2

垃 圾 河 汇 总 表

镇(乡)联系人:电话:

序号

辖区

河道名称

整治措施

整治目标

整治时限

责任人

社区

注:此表请于3月20日前上报县生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