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2日是第23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28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15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可持续发展”(Water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我国纪念2015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 平阳水情 我县目前河流众多,水网密布,水库、山塘星罗棋布,素有“江南水乡”之称。共有水域面积43.7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22公里,河道1878公里,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1.92亿立方米,滩涂资源15.6万亩。全县共有1座中型水库(顺溪水库)、4座小(一)型水库、19座小(二)型水库、74座小山塘,167.68公里堤防,25.9公里标准堤塘,23座出江水闸,97座旱闸,55座电站等大小水利工程。各类水利设施在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航运和生态景观、水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综合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污染、水域占用、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 必要性和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保障水安全,必须在指导思想上坚定不移贯彻这些精神和要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思路,实现治水思路的转变。 我县正建设节水型社会 2014年8月,我县出台了《关于印发平阳县美丽浙南水乡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到2015年末,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094亿立方米以内,其中生活和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0.96亿立方米以内;全县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至70.56(比2010年下降28%)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23.5(比2010年下降16%)立方米以下,全县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到2020年末,全县节水管理体系趋于完善,基本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各项节水指标处于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全社会节水意识普遍提高,节水行为普遍规范,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2015年末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55%以上,主要镇(乡)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节水型社会格局基本形成,初步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完善节水管理体系 1.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建立县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及考核制度。实施年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到2015年末,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率在90%以上。 2.积极探索和推进水权制度建设。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缺水地区严格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的审批和建设,丰水地区高耗水行业企业的布局和生产规模,要与当地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鼓励发展低耗水的高新技术企业,到2015年末,全县取水许可审批和发证率达到100%。 3.建立建设项目节水评估制度。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节水“三同时”的要求,制订节水措施和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到2015年末,节水“三同时”实施率达100%。 4.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原水价格改革。合理调整供水原水水价,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通过探讨原水价格、供水成本和制水企业合理利润之间的关系,研究建立除可反映成本外,还能获取供水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长效水价形成制度;积极推进全县各地水价成本透明化,加强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的宣传。根据各地供水结构差异,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到2015年末,建立完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不含农业用水)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农业节水 1.加快开展全县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灌区灌溉计量设施安装和灌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到2015年末,完成全县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完成中型以上灌区计量设施安装,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 2.加大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管路灌溉、喷灌、滴灌、微灌灌区改造等节水灌溉技术,到2015年末,全县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6.705万亩。 3.加大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力度。开展北引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加强渠系维护,减少渗、漏水损失;实施灌排泵(闸)站更新改造,提高泵站运行效率。 4.积极创建高效节水型生产示范灌区。加快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重点在水资源短缺、节水灌溉效益明显、面积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区建设节水型示范灌区,因地制宜地选择节水灌溉模式。 工业节水 1.逐步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到2015年末,选取1~2个典型工业企业完成水平衡测试试点工作。 2.加强工业企业计划用水管理。到2015年末,对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包括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实时监控系统,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从2015年开始,对新建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包括5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实时监控系统,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 3.加大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引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工艺升级,重点抓好全县化工、电镀、印染、制革、造纸、制酒等高耗水或高污染行业企业的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15年末,全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 生活节水 1.加快实施城镇居民家庭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并逐步将公共服务用水大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到2015年末,全县城镇居民家庭用水户装表率在95%以上,开展政府机关、学校、宾馆、餐饮、洗浴等公共服务用水大户计划用水管理试点工作。 2.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强管网日常维护,逐年降低漏损率。优先改造城区爆管概率较高、漏损率大、迫切需要改造的供水管网,到2015年末,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至17%。 3.推广普及高效实用的节水器具,加快节水器具更换。到2015年末,全县城镇居民家庭和公共服务用水户节水器具普及率在80 %以上。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1.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县重点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全覆盖,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55%以上。县环保局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和完善我县入河排污口的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 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饮用水源保护政府负责和部门协作机制,抓紧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工作。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提高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县环保局要加强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置水污染事件。县水利局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及相关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水源地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对饮用水水资源实施监督管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厂和城市供水管网水质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水质处理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防止介水传染病传播蔓延。 3.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各级政府应当通过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经济补偿力度,促进饮用水水源地和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 4.推进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重要河湖、湿地和城镇水景观的恢复与改善为重点,实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严禁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河湖(库)水域,实行占补平衡,维持一定的水面率、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组织编制和实施重要区域和流域的水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加强对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流域重要河道和湿地的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美丽浙南水乡,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 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 鼓励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逐步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积极发展中水回用、海水淡化、分质供水、雨水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快分质供水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管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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