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2〕221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温州市2013年政府采购 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范采购行为,我县2013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将按照《温州市2013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温政办〔2012〕1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学习,抓好组织实施。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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