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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鹿城区“11.6”煤气泄漏闪爆事故的 通报 各学区、镇(乡)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鹿城区“11.6”煤气泄漏闪爆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学区、直属学校于11月29日前将《温州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县教育局法规与安保科。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633123(教育网);电子邮箱:fgtycj@126.com。 平阳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1日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转发关于鹿城区“11.6”煤气泄漏闪爆事故的 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市属各中职(幼儿园): 今年以来,全市已发生多起瓶装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均有不同程度人员伤亡,市主要领导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吸取瓶装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瓶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今年省、市组织的平安暗访及我局组织的明查暗访情况来看,个别学校在瓶装燃气安全管理、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员工违规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隐患。为全力防范此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鹿城区“11.6”煤气泄漏闪爆事故的通报》(温安委〔2016〕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迅速做好校园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时下正值冬季,天干物燥,各类消防火灾事故易发,各地各校要举一反三,充分认识加强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校园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要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国计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学生公寓楼下发生煤气泄露爆燃事故的情况通报》(浙教电传〔2014〕374 号)和《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温教办安函〔2016〕17号)要求,再次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校园用气、用电和防火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对食堂消防、液化燃气是否规范使用、学生宿舍楼下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经营场所、学生宿舍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同时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特别是高度重视易燃易爆气体的使用和检验。 二、责任到人,闭环式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各地各校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归类、建档,建立隐患整治清单,落实责任人员,严格实行验收销号。对暂时不能整改消除的隐患,要落实严防死守措施。各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校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执行情况、校内各种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情况的督查。对校园安全工作不重视,隐患排查不及时,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三、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及校园宣传媒介,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特别要加强食堂员工、保安、学生宿舍管理员等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全员隐患辨识能力。师生员工发现校园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各地各校要结合近期部署的维稳安保工作,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安全检查、整治,做到真查,真改。请各地各校于11月30日前将检查、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市教育局安保处,联系人:何阳、陈华明,联系电话(传真):88631011,电子邮箱:sjyjabc@126.com。 附件: 1.温州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鹿城区“11.6”煤气泄漏闪爆事故的通报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1: 温州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学区、直属学校: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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