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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16-12-29 10:52:25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二)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县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牵头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按规定承担有关政府产业主题基金工作。

(五)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进智能制造,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六)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组织拟订并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八)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数字经济产业化相关工作。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协调推进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协调推进信息化相关工作。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和材料工业发展。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时尚等产业。

(十一)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组织协调服务企业的重大活动。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创新管理。

(十二)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信用担保等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十三)负责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指导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负责二轻联社下属集体企业体制改革。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2.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关注行业和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组织推进全县信息化发展工作,牵头拟订全县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等信息化领域产业、应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信息化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县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指导监督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行业管理工作。

3.与县大数据管理中心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县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指导协调大数据产业发展。

4.与县府办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信用担保等工作。县府办负责融资担保管理工作,以及相应的风险处置工作。

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宣传、督查、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等督办工作。承担经信工作数字化转型建设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经信产业工会工作。

(二)经济运行与产业发展科。组织研究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全局性前瞻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相关领域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编制行业、专项规划。负责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和相关经济政策评估。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经济和信息化年度计划建议。承担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工业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和应急产业发展。承担国防动员有关任务。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培育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承担县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组织拟订并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制造业。指导协调新能源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轻工、纺织、医药、盐业、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相关规划、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规范(准入)和产品目录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盐业生产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和时尚产业发展。负责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承担县级医药和食盐的储备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新材料产业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国家重要原材料品种总量控制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投资规划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整目标、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和项目核准备案、进口设备抵免税审核确认工作。组织研究并提出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及政策建议。提出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研究提出有关政府产业主题基金的组建方案、项目投资方案,落实项目对接服务和监管。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投标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协调推进长三角地区产业合作,参与产业对口支援与协作帮扶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和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制造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重大技术及产业化应用,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等工作。承担机械、汽车、船舶装备、航空装备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相关规划、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规范(准入)。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及产业化专项,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组织首台套装备的认定和推广应用。承担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工作。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承担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平台(园区)的提升工作。参与提出工业和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布局规划,对产业园区发展进行指导和评价。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利用开发和老旧工业园区的改造提升。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承担县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企业发展科。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进工业信息工程服务业发展。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会展活动。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大企业培育发展政策和措施。指导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承担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企业减负降本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推动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信用担保等工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指导协调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助企服务,提升营商环境。负责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日常工作。受委托负责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指导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负责二轻联社下属集体企业体制改革。

(五)信息化管理科。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县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作,组织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拟订并组织实施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新型传感器、物联网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示范。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和集聚区建设。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网络安全技术产业、数字内容等新业态发展。指导集成电路与半导体器件等重点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组织拟订并实施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三、办公地址:温州市平阳县白石街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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