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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布日期:2016-12-29 10:53:30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县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四)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五)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六)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县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八)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县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十)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十一)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

(十二)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三)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四)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参与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年度计划。分类指导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牵头落实与对口县之间的合作协议。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十六)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十七)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性文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八)提出粮棉肉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全县规划、县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储备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棉花、肉类、食糖等物资储备监督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肉糖等物资的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建议,负责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负责对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进行统计,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创新完善宏观调控,统一规划体系,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策储备和政策工具并择机运用,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持续推进“标准地”等简政放权工作,强化投资项目分类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深化发展改革领域数字化转型。

3.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大引导和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政策供给,大力推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不断壮大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4.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外市场,聚焦关键领域促进有效投资,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积极拓展消费新增长点,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全面优化利用外资环境。

5. 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负责拟订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全省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级、市级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县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级、市级调拨救灾物资和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

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发展改革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发展改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重大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

(二)发展规划综合科。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县级空间规划目录清单。组织研究全县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负责循环经济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经济发展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对口(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合作)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和布局优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并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指导全县小城镇培育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参与制定推动全县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重大政策。统筹全县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按分工承担企业债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承担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平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按权限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按分工承担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工作。开展国内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央企对接、支持平商创业创新工作。

(五)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局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按权限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审批工作。参与修订、审查工程定额和费用。负责全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核准。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标准地”等改革工作。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协调重点领域国际合作。

(六)重点工程管理科。负责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研究提出有关管理政策和改革措施。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检查、考核、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请县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重大事项。会同县有关部门及乡镇协调县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用地指标等要素安排以及征地拆迁等工作。承担县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价格科。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的管理,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承担有关价格行为规则制定、发布相关指引工作。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拟定全县价格应急预案。负责全县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成本监管工作。

(八)能源科。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产业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有关问题。负责建立煤电油气等要素保障机制。按照分工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县内外能源合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节能(能源)执法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承担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按分工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销环节的安全监管。

(九)粮食综合科。提出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和县级储备粮规模、品种结构、库点布局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粮食购销、储备、流通等领域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仓储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应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督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指导推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组织科普宣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物资储备科。提出全县重要物资、救灾物资储备协同保障机制、储备规划和县级实施计划建议。拟订物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储备棉肉糖等重要物资收储、销售、轮换计划的拟订和实施管理。承担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指导、督促乡镇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协调有关企业参与物资储备。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布局规划、应急网络体系(放心粮油)建设和应急预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棉花、肉类、食糖等重要物资的应急保供协调。负责救灾物资的保供。提出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建议和应急调运安排。负责重要物资、救灾物资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物资储备应急值守安排。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三、办公地址:温州市昆阳镇平阳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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