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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16-12-29 11:18:00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是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管理。

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编制旅游和体育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全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

(二)参与全县旅游、体育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利用等工作。

(三)参与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行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四)协助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协助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的体育工作。协助做好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培育发展旅游、体育产业,研究拟订促进全县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的对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旅游、体育新业态业务,配合做好旅游、体育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助做好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六)负责编制全县旅游、体育招商计划,组织、指导旅游、体育项目招商引资,引导和促进旅游、体育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旅游、体育要素资源配置工作。 

(七)负责全县国内外旅游、体育市场的拓展与开发,研究年度旅游、体育活动和重大宣传营销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旅游、体育宣传科研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旅游、体育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参与旅游、体育外事工作,协助开展国际间以及与港澳台的体育合作交流。

(八)负责收集、研究、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全县旅游信息化、智慧旅游建设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九)参与全县旅游、体育行业管理和标准化推广工作。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及评定工作。负责旅游、体育统计工作。负责专项旅游、体育经营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县级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指导体育社会组织改革。

(十)参与全县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旅游、体育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资格认证。

(十一)协助做好体育总会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接待等工作,负责数字体育、新闻宣传、外事交流、电子政务和网站建设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前期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三)资源开发科。协助做好全县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本系统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A级景区创建、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运动休闲、度假旅游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体育统计及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四)产业发展科。指导、管理全县旅游、体育对外、对港澳台等重点区域的市场前期开拓、交流、合作工作。参与组织大型旅游、体育产业在外、在港澳台等区域的先期宣传推广活动。参与拟订全县旅游、体育产业相关门类、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及组织实施。配合推进旅游、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产业培育、结构优化升级。配合推进旅游和文化、教育、体育、林业、健康等融合,促进旅游和体育创新、创意产业等新型业态发展。负责组织旅游、体育产业项目推介,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旅游、体育产品开发体系建设及旅游商品创新。牵头指导旅游、体育产业对外贸易和宣传推广工作,协助做好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五)群众体育科。协助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群体项目比赛的训练备战和参赛工作。配合推进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协助管理健身气功。指导协调单项体育社会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指导、协调和推动城镇、农村、少数民族、残疾人以及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体育活动。负责县级群众体育类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组织协调县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群众体育类比赛。协助做好体育总会秘书处工作。

(六)训练竞赛科。指导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优秀运动队和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竞技体育项目比赛的训练备战和参赛。负责教练员岗位培训和运动员文化教育。负责县级竞技体育和青少年的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组织协调县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比赛。协助做好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县裁判员队伍和运动员等级申报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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