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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印发


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