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印发
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