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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詹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干〔2016〕15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詹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詹淼同志任平阳县教育局副局长;

  谢希杰同志任平阳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平委发〔2003〕132号文件规定,詹淼、谢希杰等2位同志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