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6〕107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现就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根据市、县考绩要求,各乡镇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温州市对我县考绩目标要求,今年全县扩面目标任务数为5000人,各乡镇分解任务数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目前仍在等待观望和中断缴费的部分居民,要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和续保自觉性。强化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将这项民生工程做实做牢。加强基金监管,对征缴养老保险基金必须按规定及时上解,坚决杜绝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现象发生。

  附件:2016年度平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分解表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附件

2016年度平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扩面工作任务分解表

  

乡镇

扩面任务数(人)

备注

昆阳镇

410

 

鳌江镇

1150

 

水头镇

650

萧江镇

480

 

万全镇

410

 

腾蛟镇

370

麻步镇

310

 

海西镇

270

 

山门镇

160

 

顺溪镇

140

 

南雁镇

160

凤卧镇

130

怀溪镇

190

南麂镇

10

闹村乡

110

青街乡

50

合计

5000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