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消防安全

普法 | 失火罪VS消防责任事故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失火罪主要追究的是过失引起火灾的个人。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改正采取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以及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的主要是失火单位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两罪”警示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犯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最高可判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