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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16-99766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南京大汉
生成日期 2016-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平阳县城市绿化和公园(小游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6〕136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城市绿化和公园(小游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月26

平阳县城市绿化和公园(小游园)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打造“美丽浙南水乡”,凸显水乡特色,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2017年温州市园林绿化工作任务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原则

  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远景目标,近期着力推进规划公园、滨水绿地等公共绿地建设;以美化彩化提升为抓手,全面提升绿化品质;加强绿地管养,提高管养标准和水平。

  (一)资源整合原则。以美化彩化为抓手,综合提升区域内绿地、空置地、市政设施及标志标识等内容,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类资源,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因地制宜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地段位置、人流情况、现状植物等,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坚持因地制宜设计理念,优先使用本地乡土树种。

  (三)生态节约原则。权衡景观效果与投入之间的平衡,提高投资效率、避免浪费。坚持节约型、集雨型绿地建设理念,加强生态型设计。

  (四)建管并重原则。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力度,在建设提升的同时,谋划好养护资金筹措和日常管理计划,确保常态化管养。

  二、工作目标

  (一)加快绿地建设。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建〔2015〕1号)精神,到2017年,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绿地率达到37%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平方米以上,至少有1个城市优质文明公园。各乡镇要加大绿地建设力度,重点开展街旁游园、滨水公园建设,完善公园绿地布局。全县三年建设各类绿地132.5公顷以上。

  (二)开展示范路建设。绿化美化示范路指整体景观达到较高标准、日常养护管理到位的城市道路,要求沿路建筑立面整洁、路面平整、绿量充足、植物配置合理、城市家具和标志标识完整有序。通过道路两侧沿线公共设施立体绿化、沿街建筑和窗(阳)台绿化等形式,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示范路建设。

  (三)实施彩化提升。中心城区对主要公共空间进行彩化提升,城市主要道路、公园绿地彩化率达到25%以上,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感。中心城区结合实际建设精品游园;推广自然花境;建设立体绿化示范项目;开展主要公园彩化提升及专类花展活动;实施彩化进社区行动。

  (四)做好绿道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万里绿道网”建设目标和《温州市省级绿道网布局规划(2014—2020年)》要求,我县范围省级绿道3号线于2016年底完成, 8号线于2020年前完成,与城市绿道初步联结,构建绿道慢行网络系统框架。我县三年要完成省级绿道建设任务96公里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绿地建设。

  1.各乡镇和县城建成区:到2017年,绿地率要达到37%以上,其中20162018年新建绿地任务(详见附表1-4)

  除县城以外的建制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其中,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和创建省级园林镇的,按照2017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9%以上。

  (二)示范路建设。

  各乡镇要创新谋划、精心实施,综合考虑道路沿线的空置地、绿地、树池花坛、公共配套设施、标志标识、建筑立面等多方面内容,进行全方位的整合、提升与管理,打造绿化美化示范道路。

  (三)彩化提升。

  1.精品游园建设。推进城区主要道路和河流沿线绿地、空置地、闲置地的建设与提升,将人流集中处的绿地打造成景观优美、设施完善、使用方便的小游园。每个游园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2.自然式花境推广。以入城口、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周边等绿地为主,建设花境小品。

  3.立体绿化示范建设。以老城区道路为主,结合创意园区、工业园、老旧厂房和居住区改造及公共建筑、市政桥梁绿化等。

  4.城市公园彩化提升及专类花展筹划。按照浙江省城区优质综合公园标准,提升城市公园植物景观,完善绿化层次和季相变化。

  5.彩化进社区行动。鼓励单位、小区开展彩化提升,将彩化作为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复评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制订相应的奖励措施,积极推进彩化提升工作。

  (四)绿道建设。

  到2018年,各乡镇要坚持布局合理、设计科学、功能完善、品质优良、特色明显的标准建设,完成96公里绿道建设任务;同时,要对2014年、2015年已建成的省级绿道,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完善提升,复核任务量。无省级绿道建设任务的乡镇,宜建设高品质的亲水绿道和社区绿道。

  四、建设要求

  (一)落实绿化建设用地,提倡海绵型绿地规划设计。按照绿地系统规划,抓好绿地用地确权,做到应绿尽绿;结合“两路两侧”、“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工作,利用绿地的原地形,推广节约型、集雨型绿地设计理念,构建海绵城市建设宏图;提高绿地中观赏价值较高、季相变化明显的植物占比。

  (二)做到建设标准与彩化美化并重。参照《浙江省城区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街容示范街等评价标准及评分细则》(函城字〔2015〕619号)要求,注重植物造景,遵循乔木为主、复层配置的要求,选配开花、色叶等季相植物,做到绿量平衡,营造一路一景,同时对城市家具、市政设施、标志标识等进行整治提升,抓好示范路建设和彩化美化提升工作。

  (三)努力打造园林精品,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发挥山水优势,对街旁(滨水)小游园、自然花境等,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技术含量,注入人文、文化等元素,引选适合本地的植物种类,打造园林小品和精品;在公共建筑、市政桥梁、小区住宅等合适部位推广立体绿化,以多年生草本地被为主、藤本攀援植物推广种植相结合,增加立体绿量,提高绿化覆盖率。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建设项目,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推进我县绿地建设和美化彩化提升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要筹备专项资金用于绿地建设和美化彩化提升,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三)加强养护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监督机制,合理安排年度养护计划,保障养护资金及时到位,确保绿化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实施一处、管好一处,做到景观效果常态化。

  (四)完善考核制度。将质量监督与进度督促相结合,综合考量建设提升品质和养护管理质量,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养护进行全面的督促考核。

  附件:1.2016—2018年平阳县城市绿化和公园(小游园)

  建设工作任务汇总表

2.2016年平阳县城市绿化和公园(小游园)建设任务

  分解表

3.2017年平阳县城市绿化和公园(小游园)建设任务

  分解表

4.2018年平阳县城市绿化和公园(小游园)建设任务

  分解表

  5.平阳县彩化植物推荐种类

附件1

20162018年平阳县城市绿化和公园(小游园)建设工作任务表

序号

新建绿地

(公顷)

示范路建设(条)

滨水公园

(新建、提升)

立体绿化

(平方米)

绿道建设

(公里)

1

昆阳镇

35

5

8

650

2

鳌江镇

18

3

9

650

3

3

水头镇

15

3

9

200

11.8

4

萧江镇

15

3

9

200

6

5

万全镇

18

3

8

200

6

6

腾蛟镇

6

2

5

200

5

7

麻步镇

5.5

3

4

300

3

8

海西镇

3.5

4

2

300

6

9

山门镇

4.5

1

5

100

10

10

顺溪镇

1.5

5

11

南雁镇

1.5

5

16.2

12

凤卧镇

1.5

4

3

13

怀溪镇

1.5

4

3

14

南麂镇

3.5

10

15

闹村乡

1.5

3

3

16

青街乡

1

3

10

合计

132.5

27

83

2800

96

附件2

  2016平阳县城市绿化和公园(小游园)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新建绿地

(公顷)

示范路建设

(条)

滨水公园

(新建、提升)

立体绿化

(平方米)

绿道建设

(公里)

1

昆阳镇

15

2

3

(包括凤湖公园二期)

500

2

鳌江镇

6

1

3

500

3

水头镇

5

1

3

1.8

4

萧江镇

5

1

3

  1

5

万全镇

6

1

3

1

6

腾蛟镇

2

2

1

7

麻步镇

1.5

1

1

100

1

8

海西镇

1

1

1

100

1

9

山门镇

1.5

2

3

10

顺溪镇

0.5

2

11

南雁镇

0.5

2

16.2

12

凤卧镇

0.5

1

1

13

怀溪镇

0.5

1

1

14

南麂镇

1

2

15

闹村乡

0.5

1

1

16

青街乡

0.4

1

合计

46.9

8

29

1200

31

附件3

  2017平阳县城市绿化和公园(小游园)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新建绿地

(公顷)

示范路建设(条)

滨水公园

(新建、提升)

立体绿化

(平方米)

绿道建设

(公里)

1

昆阳镇

15

2

3

2

鳌江镇

6

1

3

3

3

水头镇

5

1

3

100

8

4

萧江镇

5

1

3

100

5

5

万全镇

6

1

3

100

5

6

腾蛟镇

2

1

2

100

2

7

麻步镇

2

1

2

100

2

8

海西镇

1.5

2

1

100

2

9

山门镇

1.5

2

100

10

顺溪镇

0.5

2

11

南雁镇

0.5

2

12

凤卧镇

0.5

2

2

13

怀溪镇

0.5

2

2

14

南麂镇

1.5

5

15

闹村乡

0.5

1

2

16

青街乡

0.3

1

合计

48.3

10

32

700

38

附件4

  2018平阳县城市绿化和公园(小游园)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新建绿地

(公顷)

示范路建设(条)

滨水公园

(新建、提升)

立体绿化

(平方米)

绿道建设

(公里)

1

昆阳镇

5

1

2

150

2

鳌江镇

6

1

3

150

3

水头镇

5

1

3

100

2

4

萧江镇

5

1

3

100

5

万全镇

6

1

2

100

6

腾蛟镇

2

1

1

100

2

7

麻步镇

2

1

1

100

8

海西镇

1

1

100

3

9

山门镇

1.5

1

1

7

10

顺溪镇

0.5

1

11

南雁镇

0.5

1

12

凤卧镇

0.5

1

13

怀溪镇

0.5

1

14

南麂镇

1

3

15

闹村乡

0.5

1

16

青街乡

0.3

1

10

合计

37.3

9

22

900

27

附件5

平阳县彩化植物推荐种类

  一、推荐彩化植物季相

  春季以白色-浅红-红色为主色调,推荐以中层的山茶、樱花、海棠、二乔玉兰、红枫等为主。

  夏季以红色-紫红为主色调,推荐以中层的紫薇、木槿、鸡冠刺桐等为主。要打造滨水公园夏季植物景观特色,推荐以荷花、水生美人蕉、千屈菜、鸢尾及菖蒲类植物为主。

  秋季以黄色为主色调,推荐以上层的无患子、栾树、鹅掌楸、银杏、黄花槐等为主,山地公园可用红色为主色调,推荐以中上层的枫香、乌桕、鸡爪槭、日本野漆树等为主。

  积极引选冬季开花的植物种类,如三角梅、早花型山茶品种、郁金香等,丰富冬季植物景观。

  鼓励引选适于温州的开花、色叶植物新种类和新品种。

  二、自然式花境要求

  花境要求以多年生地被植物为主,控制一、二年生草花用量,可利用景观小品、置石等进行适当点缀。花境的布置要兼顾四季景观,应做到每季至少有一种开花植物,同时要加强花境的日常养护,推荐年维护经费在180元/平方米。

  三、彩化植物配置要求

  城区彩化提升要坚持以色叶、开花乔木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注重生态型配置,形成多层次组合,做到主次分明,可突出某层次的植物季相景观。遵循疏密有致、协调统一、节奏变化的配置原则,形成各有特色植物季相景观,适当体现温州地理、文化特色。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