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平阳  > 统计公报

2016年上半年平阳县GDP同比增长8.7%


上半年平阳县实现生产总值155.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7%,比一季度提高了0.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0.5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全市第3位次。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83亿元,同比增长6.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57.98亿元,同比增长6.6%,拉动GDP增长2.6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40.79亿元,同比增长8.0%,拉动GDP增长2.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1.22亿元,同比增长10.2%,拉动GDP增长5.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8∶37.4∶58.8,第三产业比重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平阳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