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7)第52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B4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三、竞买对象: 竞买人必须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五、竞价规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溢价率达到7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报保障房比例,竞价规则详见出让须知。 六、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须知),并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16时。保证金缴入账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账号:19250101040040001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11月22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10时,拍卖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七、其他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申请截止时,如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5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1日17时(工作日),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16时。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12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58125885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63193022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 63193058 昆阳镇人民政府 58105308 十、网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