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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24地块等7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7)第50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24地块等7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

名称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

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24地块

43359m2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1.0~3.0

不超过35%

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五通”

22697

4540

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22地块

27232 m2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1.0~4.0

不超过45%

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五通”

16848

3370

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21地块

21979 m2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1.0~3.0

不超过45%

批发零售40年、城镇住宅70年

“五通”

11506

2302

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20地块

11034m2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1.0~4.0

不超过45%

批发零售40年、城镇住宅70年

“五通”

6827

1366

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A33地块

15139 m2

文体娱乐用地(不可分割出售)

≤2

不超过50%

50年

“五通”

1383

277

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47地块

11840 m2

科教用地

0.4~0.7

不超过30%

50年

“五通”

1642

329

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A30地块

6863 m2

科教用地

≤0.7

不超过30%

50年

“五通”

952

191

三、竞买对象:

竞买人必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五、增价幅度:挂牌报价采用增价方式,挂牌报价以10万元为单位,每次增幅为20万元及以上。出让人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注:出让地块不设保留底价。

出让有关事宜:

参与竞买者必须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9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挂牌须知),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月29日16时保证金缴入账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账号:19250101040040001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11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次挂牌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1日15时(工作日),挂牌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58125885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63193022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          63193058

       平阳县滨海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63702377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