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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人。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职位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内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

全县符合选调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文科类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含称职)以上;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研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4、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2年11月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二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选调。

(一) 发布信息。向县相关部门发函,通过媒体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二) 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单位推荐报名或个人自愿报名;

3、报名地点: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县政府大院8号楼104室),联系人:陈腱;电话:0577-63712271;手机:13958961071;短号:679293)。

4、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并填写《平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附后);近期工作中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稿、各类总结以及县级以上正式媒体或刊物上公开发表作品等。所有材料请整理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发送至pyrd@163.com。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组织统一考试

(四)根据考试成绩结果,前二名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和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岗位需求,确定拟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有关工作由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附件: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