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宋方剑为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主任; 周春珍为平阳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先夏的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温自坚的平阳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职务。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主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大、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县政协,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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