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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美权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年12月15日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张美权为平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吴道广的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主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大、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县政协,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