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美权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年12月15日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张美权为平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吴道广的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主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大、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县政协,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