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崇显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年12月15日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冯崇显为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何建芬为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发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
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乡镇人大、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县政协,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