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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 共审理736件家事案件


      3月1日,是《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2016年,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联动协作,紧紧围绕省级“平安县”十二连创、三次夺鼎的目标,强有力推进反家暴法的实施,把“和谐家庭”作为“细胞工程”来抓,通过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着力构建“一庭一站一室”家事纠纷化解新模式,发挥家事审判对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诊断、修复、治疗”功能,实现家事纠纷“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本网记者 杨樟樟 编辑 黄佩佩

  2016年以来,我县以列入省级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成立县反家暴领导小组,建立全省首家家事审判庭和全市首家家事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共审理736件家事案件,调撤率达60%,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2个百分点;45%的案件达成谅解,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0个百分点。

  为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我县转变“散兵游勇”的模式,着力构建“一庭一站一室”家事纠纷化解新模式,努力解决当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家事纠纷案件排期遥遥无期”等问题;在建立全省首家家事审判庭和全市首家家事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派出法庭成立家事审判综合庭,专门管辖和调解家事纠纷。此后,我县家事纠纷案件平均排期从30多天缩短到15天,对于较为严重的案件做到即送快审。同时,我县还注重队伍专员化建设,坚持以保护隐私、消除顾虑作为组建队伍的出发点,对家事审判干部力量进行优先保障,坚持以女性为主的原则,发挥各自性别优势;推进硬件专业化,改变传统法庭给人沉重、压抑的感受,着力打造柔性审判专区。

  


  

  转变“一刀两断”模式,坚持调审结合,以“调解不预设立场,劝离劝和相结合”的原则,事前引入心理疏导和干预机制,全面推行“三步”调节模式。同时,我县不断创新审判程序,针对以往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中举证难、当事人顾虑多等问题,制定出台《家事案件身体规程(试行)》,进一步降低家暴案件举证标准;强化保护,引导坚持把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推行离婚案件诉前财产申报制度、设置六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等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权益;强化保护延伸转变“一判了之”的模式,注重力量的统筹使用,以加强专兼职并存的抓液化家事纠纷调解服务队伍建设为关键,积极培育发展婚姻家庭服务类社会组织;做好判后回访定期跟进,建立家事案件一案一档制度,全面推行家事案件案后定期跟踪、回访制度;加强保护帮扶力度,坚持把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帮扶这个关键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县妇联:多项机制促进家庭和睦

  近年来,县妇联积极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大力加强法治化服务,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综合协调、司法服务”工作机制,服务婚姻家庭幸福,助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市妇联和市中院《关于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要求》,在2016年3月18日,推动县法院成立“家事审判庭”,为全省首个具有独立编制、专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专业审判庭,开辟了家事审判工作先河。同时,积极推动鳌江、水头两个基层法庭设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

  着力构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制。2012年,联合县司法局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中心,聘任2名专职调解员,招募70多名以乡镇妇联干部、心理咨询师、社工为主的兼职调解员,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2014年12月,在乡镇设立“幸福港湾”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为广大家庭开展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和纠纷调解工作。引导萨提亚社会工作室承接县民政局“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县婚姻登记处开展离婚前调解服务,调解成功率25%。2016年,牵头成立温州市心理学会平阳分会,吸纳40多位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到妇联调解工作中来,推动建立专兼职并存的专业化婚姻家庭服务团队。

  着力构建家事纠纷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的作用,注重加强与公检法司的联动协作,推动形成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一方面,成立了县家事纠纷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建立讼调对接、调审互动等机制,着力构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综合协调”工作体系。另一方面,完善反家暴委员会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反家暴防治综合协调机制,落实家暴告诫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推进反家庭暴力的实施,逐步建立反对家庭暴力预防、调解、救济“三位一体”的整体防护网络。

  着力构建家事纠纷司法服务机制。举办家事审判改革专题论坛,交流探讨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以家事审判庭挂牌成立为契机,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站、“幸福港湾”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心理疏导室进驻家事审判庭和鳌江、水头家事审判合议庭,组建由心理咨询师、律师和社会工作者组成的专业调解员和心理辅导员队伍,推动在家事审判中引入社会工作方法和心理干预机制,延伸家事案件调解服务范畴。牵头成立启心社会服务中心,协助家事案件的审理,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

  

  县法院:家事审判庭助推家事改革

  今年以来,县法院紧紧围绕转变审判理念,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通过建立专业化审判模式、开展人性化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家事审判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2016年,县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976件,调撤率60.3%。其中,家事审判庭6至11月调撤率71.2%,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个百分点。离婚财产申报575件,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4份,发放证书式离婚证明43份,117件离婚案件适用冷静期制度。

  


  

  面对家事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纠纷类型多样化发展等特点,改革传统的家事审判方式,提高家事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已成为法院的重要课题。针对家事审判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县人民法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探索出具有平阳特色的家事纠纷化解新模式。2016年3月,全省首家“家事审判庭”在平阳县人民法院成立。

  据了解,家事审判区位于县法院3楼,面积390平方米,有专门入口通道,从入口去往“家事审判区”楼道,设有以“孝道、家和、反家暴”为主题的家风文化墙。墙上绘有民俗典故、人生道理及漫画,通过传播传统文化和法律知识,让当事人身临其境受教育、被触动,识道理、讲和气。同时,家事审判区设有调解室和幸福港湾心灵驿站。而调解室内更是增添了人性化设置,设有儿童游乐区和哺乳区。据县法院有关人员介绍,这些设备既方便当事人照顾年幼子女,也让其珍惜难得的亲子时光,利于化解家事纠纷。心灵驿站内安置了单面镜、心理测试沙盘、按摩椅等设备。据介绍,单面镜可观察到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相处时的亲近程度,为后续抚养权归属提供有益参考。心理测试沙盘、按摩椅等设备则是通过让当事人听音乐、按摩放松、沙盘模拟测试等方式,了解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找准调适家庭关系的关键点,进而起到弥合双方的感情,修复家庭关系的作用。

  审判庭设成客厅居家式,桌牌的被告和原告分别被改成丈夫和妻子。据了解,这种居家式审判庭,着重凸显浓厚的家庭氛围,审判庭在办公设置上以“和”为主旋律,以家庭责任担当、宽容理解为内涵,采取“沙发式”布置方式,给当事人营造一个家庭和睦、宽容、缓和的心态环境,利于缓解矛盾。同时,审判区还设有“穿过时光大厅”,大厅有绿树,一家三口幸福的雕塑。该功能区意在让当事人重温往日的幸福生活,缓和他们的负面情绪,有助于下一步审判工作的开展和家事纠纷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