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2016年全县及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7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18%,同比增长8.2%(同口径增长8.01%),其中:国税部门征收80871万元,同比增长-0.36%,地税部门征收147020万元,同比增长10.49%,财政部门征收49829万元,同比增长17.33%。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7720万元,加中央四税返还收入21978万元,加上年结转40269万元,加省市财政各项补助205452万元,加调入资金33049万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99509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60000万元),减专项上解支出300万元,2016年全县收入合计预计为777677万元。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966万元,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93.86%,增长19.67%;加体制上解支出55405万元,加结转下年支出35797万元,加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9509万元,2016年全县支出合计预计为777677万元。 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县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7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18%,同比增长8.2%(同口径增长8.01%)。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6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7720万元,加中央四税返还收入21978万元,加上年结转40269万元,加省市财政各项补助205452万元,加调入资金33049万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99509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60000万元),减补助支出109844万元,减专项上解支出300万元,2016年县本级收入合计预计为667825万元。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114万元,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92.43%,增长25.51%;加体制上解支出55405万元,加结转下年支出35797万元,加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9509万元,2016年县本级支出合计预计为667825万元。 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294950万元,同口径增长8.00%(2017年计算收入增长时,2016年的基数调整需考虑以下3方面因素:⑴营改增1-4月的同口径调整;⑵2016年11月1日起停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因此将各月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剔除(3280万元);⑶2017年起,部分基金转为公共预算收入,2016年基数相应调整)。其中:国税部门征收拟安排120685万元,同比增长15.03%;地税部门征收拟安排127867万元,同比增长5.06%;财政部门征收拟安排46398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4950万元,加中央四税返还收入21978万元,加上年结转35797万元,加省市财政各项补助216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26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60000万元),减专项上解支出300万元,2017年全县收入合计预计为661025万元。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553417万元,增长1.18%;加体制上解支出59211万元,加结转下年支出35797万元,加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600万元,2017年全县支出合计预计为661025万元。 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全县财政当年支出分项目情况安排如下: ⑴基本运转支出257905万元,其中:镇乡运转118000万元; ⑵民生专项支出185512万元, ⑶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0000万元, ⑷新增债券支出60000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17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294950万元,同口径增长8.00%。 2017年度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退库)计划数为1600万元,具体项目:经贸口企业240万元,农口企业70万元,粮食口企业1290万元。分企业、项目说明如下:⑴、经贸口企业:平阳县硫铁矿75万元(停办企业50%生活费,养老、医疗保险)、平阳县东方红化工厂48万元(停办企业50%生活费,养老、医疗保险)、平阳玻璃厂75万元(停办企业50%生活费,养老、医疗保险)、平阳县铜矿42万元。(停办企业50%生活费,养老、医疗保险);⑵、农口企业70万元,同上年持平。⑶、粮食企业:粮食系统改制扶持资金60万元(同上年持平)、粮油储备及收购费用补贴1230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7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4950万元,加中央四税返还收入21978万元,加上年结转35797万元,加省市财政各项补助216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26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60000万元),减补助支出118000万元,减专项上解支出300万元,2017年县本级收入合计预计为543025万元。 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435417万元,与上年持平;加体制上解支出59211万元,加结转下年支出35797万元,加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600万元,2017年县本级支出合计预计为543025万元。 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县本级财政当年支出分项目情况安排如下: ⑴基本运转支出139905万元; ⑵民生专项支出185512万元, ⑶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0000万元, ⑷新增债券支出60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2016年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29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8.60%,下降71.99% (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497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1.13%,下降78.97%);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9790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3218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9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85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基金收入342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5958万元。 收入加上年结余36653万元,加省市补助19602万元,加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00万元,收入合计预计为140237 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090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7.00%,下降65.09% (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完成525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5.03%,下降77.77%);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2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52521万元;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4345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金支出3127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51万元; 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65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455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基金支出432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2692万元。 支出加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加年终结余30207 万元,支出合计预计为140237万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7年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493400万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30000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300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0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基金收入300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0万元。 收入加上年结余30207万元,加省市补助15000万元,加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150万元,收入合计预计为544757 万元。 2017年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493400万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430000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00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50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000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基金支出300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50000万元。 支出加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150万元,加年终结余30207 万元,支出合计预计为544757万元。 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448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为298111万元,2016年县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为46738万元,上年结余303766万元, 加新口径转入31607万元,滚存结余预计为38211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359359万元,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363344万元,2017年县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为-3985万元,上年结余382111万元, 滚存结余为37812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8.44%;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4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2.51%,滚存结余55万元。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拟安排4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拟安排382万元,其中: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万、平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376万元、平阳县国安引供水有限公司4万元,当年收支结余为26万元。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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