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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水头镇蒲潭垟村至南雁镇蒲岭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平阳县水头镇蒲潭垟村至南雁镇蒲岭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建设项目概况:平阳县水头镇蒲潭垟村至南雁镇蒲岭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平阳县水头镇章岙村,与平阳县57省道复线立体交叉,自东往西经浦潭尾村、蒲潭垟村、通过蒲山隧道进入南雁镇蒲岭村半岭,终点位于南雁镇蒲岭村(K4+241.869)接水南公路,同时与笠湖大桥相连。路线全长约4.242公里,其中K0+000~ K1+000段路基宽度为12.0米,K1+000~ K4+242段路基宽度为8.0米,隧道长约940米/1座,宽度为11米,桥梁26米/2座,宽度为12米。

项目K1+000~ K4+242段除路基宽度其余指标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K0+000~ K1+000段设计速度为60千米/小时,K1+000~ K4+242段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

本项目总投资18010.69万元,建设资金除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补助外,其余由平阳县政府负责筹措。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疏港大道平阳县港航局大楼

联 系 人:张仁锐    联系电话: 0577-63722109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2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388号   

邮    编:310058

联 系 人:吴东雷

联系电话:0571-88398367,13805739113

传真:0571-88388393   电子邮箱:wudl@zju.edu.cn

四、审批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7- 63716675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对项目文件类型的确定、项目技术文件的研究、初步的工程分析、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从而筛选出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标准用以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与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第三阶段给出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从而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最终编制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筛选评价因子,从而预测该项目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和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开展公众调查,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包括: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对本工程是否了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2017年4月5日至4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参与方式:除本次对项目概况和环评信息进行公示外,在环评工作进行期间,还将以发放调查表格的形式,向项目途径区域的居民和单位征询意见和建议。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成基本结论后,将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基本情况,并再次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公众反映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内容写入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专家评审和行政部门审批的参考意见。

公众可通过直接来电、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想法。为便于进一步的了解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