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农业局文件 平农发〔2017〕78号
关于开展水稻产业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提升我县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根据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局《并于印发平阳县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财农〔2015〕16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水稻产业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建立县级项目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年水稻种植面积200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粮食规模化经营主体,并已办好农用设施地审批手续的。 二、建设内容 烘干中心、育秧中心建设。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到所在乡镇农办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2017年5月26日前报到平阳县农业站(联系电话:63715375),并附上《平阳县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附件:2017年平阳县水稻产业提升项目申报表 平阳县农业局 2017年5月8日 抄送: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 附件 2017年平阳县水稻产业提升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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