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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稻产业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


平阳县农业局文件

平农发〔2017〕78号


 

关于开展水稻产业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提升我县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根据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局《并于印发平阳县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财农〔2015〕16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水稻产业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建立县级项目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年水稻种植面积200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粮食规模化经营主体,并已办好农用设施地审批手续的。

  二、建设内容

  烘干中心、育秧中心建设。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到所在乡镇农办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2017年5月26日前报到平阳县农业站(联系电话:63715375),并附上《平阳县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附件:2017年平阳县水稻产业提升项目申报表

  平阳县农业局

  2017年5月8日

  抄送: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

附件

2017年平阳县水稻产业提升项目申报表

申请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生产

服务

情况

农用设施地

审批情况

乡镇

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