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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镇火化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火化登记

二、受理窗口:殡葬服务受理窗口

三、申请对象:死亡人员

四、审批依据:平政〔2016〕18号、平委发〔2016〕23号、平委发〔2016〕24号、平委办〔2016〕28号、平殡改办〔 2016〕37号、平殡改办〔 2017〕13号

五、申请条件:是否在万全镇内确认正常死亡或意外死亡的,如为意外死亡,需提供尸体处理通知单。私坟是否属于生态化改造,若为公墓、是否有公墓证。

六、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套)

复印件
           (份/套)

纸质/电子版

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

是否允许容缺材料

居民死亡村居证明书

1

纸质

必要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1

纸质

必要

居民死亡公墓证

1

纸质

必要

户口注销证明

1

纸质

必要

死者身份证

原件核对

1

纸质

必要

户口簿原件

原件核对

1

纸质

必要

办理人身份证

原件核对

1

纸质

必要

暂住证

原件核对

1

纸质

死者为非平阳户籍人员

重点救助对象证明

原件核对

1

纸质

死者为五保、低保、优抚、重残人员

尸体处理通知单

1

纸质

死者为意外死亡的情况下

治丧申请表

3

纸质

必要

文明办丧承诺书

2

纸质

必要

私坟生态化改造承诺书

2

纸质

私坟为未生态化改造

骨灰安放去向证明

2

纸质

必要,私坟已生态化改造、入葬合法公墓

骨灰入葬非法公墓证明

1

纸质

无法提供公墓证的情况下

七、办事流程:见下表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火化登记即时办理

十、咨询电话:0577-63772940

丧户(携带经办人和亡故者的身份证)

海葬,树葬,草坪葬

  安葬公墓

  (1)村(居),卫生院办理死亡证明,派出所注销户口

  (2)到镇殡改办填写治丧申请表,告知文明办丧的事项

  (3)合法公墓证和照片,墓穴收款凭证

  (4)办丧地镇(乡)签订文明治丧承诺书

  (5)缴纳文明丧葬承诺金并将回执单据交到殡改办

  (6)审核材料,预约火化日期和班次

县殡仪馆洽谈火化,领取骨灰

  (1)安葬公墓

  (2)全程跟踪骨灰去向工作,资料存档

镇(乡)等级

上报县殡改办统一安排入葬

县殡改办汇总

安葬私坟

(1)村(居),卫生院办理死亡证明,派出所注销户口

(2)到镇殡改办填写治丧申请表,告知文明办丧的事项

(3)私坟生态化改造前后对比照和私坟生态化改造证明

(4)办丧地镇(乡)签订文明治丧承诺书

(5)缴纳文明丧葬承诺金并将回执单据交到殡改办

(6)审核材料,预约火化日期和班次

县殡仪馆洽谈火化,领取骨灰

(1)安葬墓地

(2)全程跟踪骨灰去向工作,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