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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存玺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林存玺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兼中共平阳县委610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北港生态休闲旅游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黄其坤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象涛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其中共麻步镇委委员职务;

张友泽同志任平阳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免去其中共鳌江镇委委员职务;

温建映同志任中共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平阳县总工会党组成员职务;

韩继东同志任中共平阳县移民安置办公室党组成员,保留副科级待遇,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陈作郑同志任中共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平阳县滨海新区、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

钱仁伟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北港生态休闲旅游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委员会委员;

钱云希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兼中共平阳县委610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依农同志任政协平阳县委员会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免去徐真同志的中共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中 共 平 阳 县 委

2017年6月22日

 

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