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7〕76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阳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平阳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平阳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五月
目 录
前 言........................................................................................... - 6 - 一、现状与形势........................................................................... - 7 -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 7 - (二)“十二五”存在问题....................................................... - 10 - (三)“十三五”发展环境....................................................... - 11 -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 13 - (一)指导思想..................................................................... - 13 - (二)基本原则..................................................................... - 13 - (三)规划目标..................................................................... - 14 - 三、主要任务............................................................................. - 15 -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15 - (二)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 17 -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 18 - (四)进一步提升科技兴安支撑作用................................... - 19 - (五)进一步推进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 21 - 四、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管......................................................... - 22 - (一)油气化工输送管道...................................................... - 22 - (二)交通运输..................................................................... - 23 - (三)消防安全..................................................................... - 25 - (四)特种设备..................................................................... - 26 - (五)涉氨制冷企业.............................................................. - 27 - (六)建筑施工..................................................................... - 28 - (七)危化品、烟花爆竹与矿山........................................... - 29 - (八)渔业船舶..................................................................... - 30 - (九)学校安全..................................................................... - 31 - (十)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 - 33 - (十一)职业卫生................................................................. - 34 - 五、新兴经济业态监管............................................................. - 35 - (一)现代物流业................................................................. - 35 - (二)旅游场所..................................................................... - 35 - 六、重点工程............................................................................. - 36 - (一)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37 - (二)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本质提升工程............................... - 37 - (三)职业病危害防范与治理工程....................................... - 38 - (四)重点领域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 38 - (五)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 - 39 - (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 39 - (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40 - (八)安全宣教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 40 - 七、保障措施............................................................................. - 41 -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 41 - (二)严格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 - 41 - (三)严格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 42 - (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 - 42 -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 43 - (六)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实施评估....................................... - 43 -
“十三五”时期是平阳县转型发展、赶超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服务业兴县“两大战略”的攻坚时期,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时期。全县需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和全面深化改革趋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将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之上。 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精神和平阳县“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根据《平阳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平阳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从时间和空间上对平阳县“十三五”时期的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做出科学规划和部署,对于平阳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增强区域安全发展水平,努力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规划编制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平阳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着力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治理隐患、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1]要求,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2]责任体系得到有效贯彻;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对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考核权重。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以油气化工输送管道、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建筑施工、危化品与烟花爆竹、渔业船舶、学校安全等重点领域、“三场所两企业一行业”[3]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及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整改和消除了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制度。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通过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创建“三无”[4]示范村。 3.综合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县成立了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被列为县社会应急联动一级成员单位;依托企业组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兼职队伍,每年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和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危化品和剧毒品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及储存单位、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从县政府、乡镇、行业协会三个层面监督相关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4.基层安监基础进一步夯实。 搭建了综合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两化一网”工作;以乡镇、社区、村居为依托,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三维立体网格;推进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流动人口、平安综治等“多网合一,并网运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实现隐患动态管理。 5.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推进。 坚持宣传与管理并重,深入开展了安全文化“五进”[5]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报纸专版、电视专栏、电台专题、安全生产文艺汇演及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形成全民宣传声势;利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构建安全宣传新阵地,扩大了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开展了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免费培训工程和安全培训援助服务工程,重点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培训保障。 6.职业卫生监管职能顺利划转。 完成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和调整,并设置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组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配备监管执法装备,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同时,积极探索将职业卫生监管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实现与现有安全监管网络对接。初步掌握了全县职业病危害种类、分布、程度、职业危害人群等;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7.社会化服务稳步推进。 积极探索引进了第三方安全中介机构参与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咨询、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调研、安全生产评估和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等工作,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进一步加强。专家通过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传、帮、带”作用,提高了企业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 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各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表1)。 表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情况表
通过深入分析、查找短板,目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 1.安全生产投入不足。 各乡镇、县有关部门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的现象,软硬件设施建设达不到要求,现有基础设施建设较落后,执法装备配备、检测检验、维护保养和更新替换资金缺乏;执法检查装备科技含量较低,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存在矛盾。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现象,尤其是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施不到位,存在大量事故隐患;同时,部分企业建设项目没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造成许多历史遗留的隐患难以整改。 2.经济结构安全问题突出。 我县各类企业规模以低、小、散为主,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局面仍未有根本转变,长期以来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尚没有解决,潜在的安全生产风险仍然较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违规搭建厂房,通天房、厂中厂等情况量大面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全县范围内流动性强,难治理、易反弹,在客观上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了难度。 3.安监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全县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仍较为薄弱,基层监管队伍尤其是乡镇安监队伍人员不足,在编人员缺口较多,同时存在人员年龄偏大、在编不在岗、队伍流动性大等问题,对当前的基层监管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各乡镇网格人员业务能力差、专业知识匮乏、装备缺乏、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且存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现象,一些工作难以落实到位,急需对各乡镇网格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消除监管盲区。 4.安全发展理念意识淡薄。 全县尚未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从业者安全意识淡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不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对安全的投入不足,没有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同时,我县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习惯不良,缺少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因人的不安全因素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 5.乡镇、部门监管责任有待强化。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乡镇、县有关部门存在监管责任无法落实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避免职责交叉和多头管理;同时,进一步强化乡镇一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健全生产安全领域事故追责机制,倒逼乡镇、县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我县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快,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四是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有利于制造业转型升级,优化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技术支撑。 面临挑战。一是安全发展的理念尚未深入贯彻,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发展、轻安全倾向,安全条件不达标、现场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未落实,安全组织不健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资金、装备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在安全生产方面累积欠账严重,一些地方公用设施严重老化,一些行业存在大量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安全科技进步进展缓慢。三是经济增长方式落后,虽然全县的经济正在快速增长,但是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市场准入门槛低,低水平建设重复,落后的生产方式对生产安全带来严重压力;同时,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缺乏系统性,安全生产监管面临新挑战。四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较缺乏,一线作业人员本身文化水平较低,加之企业培训不到位,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事故发生情况看,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依然占较大比例。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在建工地增多、人口集聚度提高,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潜在风险较大。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置于服务平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之中来谋划,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防范各类事故为方向,以安全监管法治化、隐患治理信息化、生产经营标准化、安全服务社会化、宣传教育全民化为抓手,依靠科技,规范生产,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为平阳打造现代产业之城、滨海品质之城、平安阳光之城提供安全保障。
注重预防,落实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强化事前防范,注重有效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事前预防与事后追责的有机统一。坚持责任到位,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现政府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机统一。 突出重点,统筹协作。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危和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严格安全准入,改善安全条件,强化监管执法,实现重点监管与一般监管的有机统一。坚持“齐抓共管”,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合力解决重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实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有机统一。 强化服务,鼓励创新。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既要注重严格准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更要强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坚持发展与创新,继续推进科技兴安战略,把创新作为推进安全发展的根本动力,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眼光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安全问题,实现发展与创新的有机统一。
“十三五”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到2020年,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可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表2 安全生产“十三五”末规划指标
1.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在县级部门“三定方案”[6]中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形成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政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的工作机制;明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监管责任,明确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总体战略布局;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考核,强化对控制指标和重点工作的考核,推进安全生产“ 五级五覆盖”[7]。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进一步梳理完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现场带班制度。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以中小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职责为重点,探索企业安全管理员职业化途径;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先进安全管理模式,培育并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相融合。督促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责任,健全重大事故隐患“黑名单”曝光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行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估和政府备案抽检,提高企业依法履责的自觉性和自我管理能力。 3.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按照“三个必须”[8]要求,进一步明确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深化工矿生产、商贸经营、道路交通、油气管网、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针对现代物流、观光旅游等新兴行业明确监管主体责任,明确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及行业具体指导意见。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形成长效监管执法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一票否决”和警示约谈等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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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油气、化工输送管道领域监管职责分工 |
县安监部门:负责检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表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县公安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所有天然气、成品油、城镇燃气等油气管道以及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工输送管道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检查天然气、城镇燃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并开展普查工作,摸清底数;负责管道施工工地的审批、检查工作。 县住建部门:负责管道专项规划及项目规划许可的审批,以及牵头协调城镇燃气施工图技术交底等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检查所有属于特种设备管道的天然气、成品油、城镇燃气等油气管道以及穿越公用区域的化工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县港航管理部门:负责码头输油气管道设施设备的安全保护工作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至2020年,在摸清全县油气化工输送管道基本情况前提下,完成排查出的全部重大隐患和形成密闭空间隐患整治,实现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以上,全面提高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和长大桥梁隧道事故隐患整治;继续组织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11]“三不进站、六不出站”[12]管理规定,加强对客运场站、客运车辆及道路危货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格对道路客运、危化品运输和大型货运车、校车、旅游车辆、农机、电瓶车等车辆的安全管控,整治和规范旅游包车及长途客运车辆违规夜间行驶;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进水上运输领域安全整治,认真排查和整治航道、港口、码头、渡口和渡船安全事故隐患;深化对运输船舶、船员持证和安全教育情况,运输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客渡运船舶超载、冒险航行、安全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和施工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交通事故救援预案,充分利用城市现有紧急救助系统的资源和急救网络,减少交通运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至2020年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基础台账及公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挂牌督办、定期复查、群众举报等制度,将隐患排查工作机制长效化;积极排查和消除渡船存在的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全县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5%。
专栏: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职责分工 |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整治的组织领导、方案制订、督查落实等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查处道路交通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县海事部门:负责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 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道路运输无证照经营、出租车、危险化学品运输和机动车维修等整治工作。 县公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道路交通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县港航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水上运输、港口、码头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县交通工程质监站:具体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
全面推进全县重点区域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隐患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在生产企业、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重点整治防火(物理)隔离、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方面隐患;加强平阳旧城区居民密集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重视“先天性”隐患防范,开展“店铺店宿”场所整治,建立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消防产品领域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机制。
专栏:消防安全领域监管职责分工 |
县公安消防部门:牵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各单位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对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的,依法查处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检查个单位消防安全出口、通道畅通情况,严厉查处安全出口上锁和通道占用行为。 县公安部门:督促落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和申报制度,与居住出租房屋业主签订责任书;对居住出租房屋内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刑事、治安、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消防安全违法违法行为以及用于出租的违法建筑物,进行依法查处。 县住建部门:重点负责将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依法查处擅自拆改承重结构等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违章装饰装修行为;查处违法搭建构(建)筑物、擅自改变地下室、架空层、避险层使用功能等行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房屋安全使用的管理服务职责;督促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及时按规定拨付安全隐患整改资金;抓好房屋安全鉴定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危险房屋的治理工作;抓好房管直管公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重点负责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县市场监管等有关许可审批部门:负责查处居住出租房屋用于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房屋中介机构,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利用居住出租房屋从事的违法经营活动。 县综合行政执法及供电部门:加大排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整治电线私拉乱接、电器设备老化和燃气设施设备及其使用、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清洗与消毒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 县财政部门:根据街道及综治办的申报,安排出租房服务管理工作各项经费,加强出租房税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监管各项经费开支情况。 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内的无证诊所进行查处,为流动人员提供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工作;重点负责二次供水水质的检测监管工作。 县气象部门:重点负责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和雷电易发区的防雷安全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县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等有关单位: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居住出租房屋,及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避免因违规用电用气发生安全事故。 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对消防设施基础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设立消防专项基金,配齐配好各类消防器材;同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一旦火灾发生时,各种设施及器材能够派上用场。 |
针对高层楼宇与危旧房屋,着力消除结构使用功能改变、消防避雷设施、电梯、用电、用气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居住出租房屋、合用场所、商场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气火灾监测系统等安全用电设备设施的应用,实施“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建设。
至2020年,安全责任体系日趋完善、火灾防控水平有效提升、消防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加强、消防消息化建设加速发展、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
以提高辖区内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治理率为目标,推进特种设备监管与整治。以落实“四个有”[13]为主线,强化乡镇全面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管四项基本职责[14],加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力度,完善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及气瓶非法违规充装和检验。深入推进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实现监察和检验数据全覆盖;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推进特种设备标准化示范创建和分级分类监管,有效针对重点监控设备、重点监控单位、重要使用场所实施安全监察,督促使用单位自查自纠。
至2020年,全县特种设备使用证、检验合格证和作业人员操作证齐全,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加强,安全操作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初步成型;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率达到80%以上。
专栏: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职责分工 |
县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专项整治,主要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气瓶非法违规充装、检验问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非法使用和日常检查、维护、巡查不彻底等情况,做到特种设备使用证、检验合格证和作业人员操作证齐全。 |
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企业自查、乡镇安监所排查、县级监管部门抽查的方式,进一步做好全县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源头管理,依法依规登记、检验、使用、治理隐患和应急处置,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进一步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企业的关闭工作。重点加强对涉氨制冷企业落实技术规范要求和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的检查,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淘汰落后工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涉氨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至2020年,全县涉氨制冷企业实现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督导检查“四个全覆盖”,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专栏:涉氨制冷企业整治领域监管职责分工 |
县安监部门:牵头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制定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制冷操作工专业培训考核情况;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职业病防治情况;新建企业安全条件审查或备案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县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涉氨制冷企业的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器材配备、水喷淋系统、食品加工间疏散通道标识及畅通情况、消防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和消防应急演练情况等进行检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对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是否有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定期校验,液氨阀门选型及材质是否适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内容是否完善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无工商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县住建部门:负责对涉氨制冷企业规划、设计、建设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规划进行建设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对现存的冷库建筑能否继续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同时严格审查企业建设施工相关许可情况。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氨制冷企业土地使用的权限类型、年限、面积等情况进行检查。 县经信、商务、农业、海洋渔业及供电等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有关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法规、政策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施企业领导带班检查机制,切实保障安全专项费用有效投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各项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突出以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等部位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整治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及特种设备人员无持证上岗等问题,坚决纠正施工企业现场“三违”等行为。强化建筑施工事故防范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智慧安监平台建设,推广远程视频监控、塔吊黑匣子监控,实施工地标准化管理。健全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强企业安全行为的诚信建设,完善黑名单制度和诚信扣分制度,将安全现场监管与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竣工备案管理相结合。
至2020年,全县建筑施工“五方主体”[15]责任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
专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职责分工 |
县住建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有关企业和项目部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情况,认真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 县安监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综合监管,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强化危化品领域安全治理,严格按照《平阳县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内容,科学规划和设置生产区域与储存场所,积极助推平阳县化工集聚区建设,并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加快推进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工作。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推动评价、设计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实施。大力实施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流向登记管理和运输全程动态监管;继续开展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等问题,努力推进烟花爆竹燃放“双限”[16];对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深化矿山安全治理,督促矿山企业继续开展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落后设备及工艺的淘汰,推广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和机械二次破碎等先进适用技术,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参照《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督促矿山企业开展“四化”[17]建设,全面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专栏: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职责分工 |
县安监部门:牵头负责此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不到位问题和仓库安全隐患和非法经营储存问题等的排查整治。 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环节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等资质具备情况安全管理。 县公安部门:负责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情况的检查,对违反禁限放管理规定、不具备资质燃放B级以上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没收相关烟花爆竹产品。 |
至2020年,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完成,化工集聚区配套工程建设完成,烟花爆竹市场规范、有序;推进拥有50万吨及以上露天建筑石料矿开展矿山企业“四化”试点建设。
(八)渔业船舶。
深入开展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对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的检查;重点打击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或作业和其他违规等行为;继续深化“一打三整治”[18]专项行动,坚决取缔“三无”船舶[19],规范养殖、休闲渔船管理;继续开展“护岛”“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和完善渔船编组编队、定人联船等有效生产和管理(安全)措施,加强渔船气象预警和渔民安全教育,提高渔船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海事监管现代化建设,形成初具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快速反应能力的队伍;完善突发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推动渔船互救互助。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应用,继续加大对渔船安全救助信息服务系统、重点海域(渔港)视频监控系统等海上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至2020年,确保全县渔船“船证一致”,渔船“三救”[20]及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设备配备率达100%,44.1千瓦以上机动渔船纳入渔船合作社管理,渔民安全生产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
专栏: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职责分工 |
县海洋与渔业部门: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打击力度,对大中型(船长12米以上)和没有纳入乡镇管理的小型涉渔“三无”船舶出海非法作业的,发现一艘,查处一艘;指导、检查和考核乡镇做好涉渔“三无”船舶管理工作;开展渔船“船证不符”、安全救生设施设备配备、渔船编组生产和救助系统终端及开机率督查和渔船违章搭客、载客等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渔船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管理台账。 县安监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
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实现安全责任到人,强化责任落实。打击不符合规定的校车,坚决纠正不按规定接送学生行为,取缔或查扣没有校车资格的非法运营、不达标的学生接送车辆和超员超载的学生接送车辆。加强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的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各项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具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学校无在用危房、无危墙、无危厕,楼梯、护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水电气、体育场地、器材、锅炉、防雷等重要设施使用维护符合规定。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国民教育内容,指导并督促中小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设安全教育活动课程,努力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积极探索学生“平安回家”“安全度假”,以及校园安全事故纠纷调解等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管理格局。
至2020年,学校全面落实校舍安全,各项安全设备设施全部符合要求,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县所有学校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备制度。
专栏:学校安全领域监管职责分工 |
县教育部门:加强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的排查整治;将公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等安全经费列入预算;消除非法办学机构安全隐患。 县公安消防部门:以宿舍、食堂、教师、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县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承担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着重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的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车辆日常检修制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车辆核载定员制度、车辆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县卫生计生部门(疾控中心):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县交警大队:完善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取缔或查扣没有校车资格的非法运营、不达标的学生接送车辆和超员超载的学生接送车辆。 县气象部门: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各类学校: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
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工贸行业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治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持续性地落实硬件设施基础改造和管理防范措施,加强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及时科学清理积尘,规范用电措施,杜绝火源,有效防范粉尘燃爆和职业病危害。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作业人员未经通风和检测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坚决杜绝无监护人情况下的作业。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推进金属冶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金属冶炼企业及其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培训考核,逐步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评价,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专栏: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职责分工 |
县安监部门:牵头整治活动,制定整治标准,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治任务。 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无工商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县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消防法律适用范围内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器材配备、水喷淋系统、疏散通道标识及畅通情况、消防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和消防应急演练情况等进行检查。 |
至2020年,全县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本整治到位,对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常态化管理,相关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及事故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建立职业病防治联席会制度,逐年提高职业卫生监管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逐步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与安全监管一体化。对可能产生或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检查、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方面工作的落实。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加强非煤矿山、家具礼品制造、鞋革、箱包、电镀、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病危害监管与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
专栏:职业卫生安全监管领域职责分工 |
县安监部门:摸清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基本情况,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及职业危害申报,做好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和治理。 县卫生计生部门:定期对职业病防治情况进统计和调查分析。负责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管,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诊断、鉴定机构的监管,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 |
至2020年,摸清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基本情况,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内容,实现全县职业病防治网全覆盖。
至2015年,全县共有货运业户1616户,从业人员约2万人,物流运输企业126家,开辟物流专线130多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县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托县“一园三心多点”物流体系,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完善仓库和分拨点仓储安全设备设施,增添安检设备,利用技术手段验货,强化安检措施;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运输等物流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有毒、易燃易爆物品非法装车上路;加强运输车辆的检修检测和维护保养,做到各类运输车辆证照齐全,严禁无照无牌车辆投入运营。加快县物流公共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系统互通、资源共享和物流全程实时监管追溯。实行快递物流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至2020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与城市环境更加协调,危险品物流更加安全规范;定期开展物流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目前,全县拥有南雁荡山、南麂岛、红色旅游线路、海豚湾水上乐园和西湾等旅游景区,拥有农家乐点(户)83家,其中省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2个,省级特色点2家,县乡村旅游重点村13个。
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旅游景区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景区主管部门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和景区主体责任。加强对县内各大景区、农业园、游乐场等旅游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大景区设施、水上游乐设施、漂流项目、休闲渔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设施设备定期检验、救生装备配备、驾驶人员从业资质、安全提示警示标志设置以及应急处置等情况,严格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各景区、农业园、农家乐等做好相应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旅游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并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旅游文明安全宣传力度,明确旅行社和一线从业人员对游客安全引导、管理和提示的责任,切实把好安全关。
专栏:旅游场所领域职责分工 |
县旅游部门:加强对景区、游乐场等旅游场所的安全督查检查,对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指导星级旅游饭店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旅行社旅游包车、及时消除旅游安全隐患。 县公安部门:加强对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购物、旅游娱乐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检查。 县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旅游包车、游览船只、码头的安全检查。 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旅游餐饮的安全检查以及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
至2020年,建立职责分明、常态化运作的平安旅游工作责任体系,启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
制订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基层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装备配备的基本标准。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要求,配齐、配好监管人员,同时,应保障基层监管机构的执法用车。开展各乡镇(功能区管委会)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配套规范性文件,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推进工矿商贸和电力、水利、旅游、交通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诚信机制建设。
专栏: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本质提升 |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矿商贸和电力、水利、旅游、交通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办公业务用房、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等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岗位、专业、企业达标,扩大工作覆盖面。2020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努力实现标准化达标;尚不具备标准化达标条件企业,实现规范化达标。建立健全标准化评审和达标企业运行质量抽查制度、退出机制,加强安全达标后续管理,达标企业每年抽查率不低于5%。 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和标准化融合建设:以标准化达标为基本条件,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工作;按照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状况和兑现承诺的信用程度进行系统综合考评。 危化品企业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推广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化工自动控制安全联锁系统、一级重大危险源安全仪表控制系统及其它“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提高易燃易爆及有毒场所气体浓度报警的应用覆盖率。 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用型人才联合办学培养项目;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及安全技术改造工程,建立为全县安全生产提供及时服务及技术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试点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科技示范企业。 |
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建设。对全县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和作业场所进行普查登记、分级分类监管,到2020年末,全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以尘肺病防治为重点,实施重点粉尘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以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防治为重点,实施重大职业中毒危害防范治理示范项目。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
专栏:职业病危害防范与治理 |
重点粉尘危害综合治理:以尘肺病防治为重点,开展粉尘危害因素调查,强化对非煤矿山、石材加工、机械制造、家具礼品制造等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和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能源政策、环保政策、产业政策,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职业病防治条件的企业。建立尘肺病防治责任制,特别是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粉尘危害防护设施改造和粉尘治理投入力度,采取有效的防尘工程控制技术和个体防护措施。 重大职业中毒危害综合防治:针对本县化工、电镀、塑料制品、印染等行业,开展高毒物品危害因素调查,推进苯、正己烷、硫化氢、氯气、氨气、一氧化碳、甲醛、重金属等职业中毒危害隐患防范治理,突出印刷和制鞋业的苯危害隐患的防范治理。建立重大职业中毒危害隐患数据库,对产生重大职业中毒危害隐患的设施、场所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防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快有毒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企业的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 |
突出抓好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仓储企业、区域性火灾、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区域重大隐患治理。继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坚决消除一批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
专栏:重点领域隐患治理体系建设 |
化工企业关闭、搬迁及整改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决定予以关闭;对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且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提升,制定本地化工企业关闭、搬迁及整改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配套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依据《平阳县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平阳县新兴化工集聚区、鳌江港口化工集聚区建设,促进化工行业集聚发展。 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工程:全面治理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等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集中规划用地,设立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将生产、仓储、居住功能分离,将家庭作坊逐步迁出城区,产业集聚发展,统一安置到规范的工业厂房区内。 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继续完善临水临崖安全设施,整治危险路段,修复改造危病桥隧。加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和超限自动检测系统建设。深入开展示范路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沿路交通安全设施。 安全用电、“智慧用电”建设:在居住出租房屋、合用场所、商场市场等场所以及各行业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推进“智慧用电”工作。 |
开展安全生产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基于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整合改造市县两级业务应用系统,基本建成统一标准、数据共享、交换实时的安全生产数据信息中心。
专栏: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 |
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对接温州市安全生产安监数据云中心。并与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实现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新居民服务管理等网络平台“多网合一,并网运行”。 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两化一网”信息平台,全面推广应用检查执法信息系统,监察执法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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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组织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和应急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建设“平安平阳”,构建和谐社会。
专栏: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
安全生产应急响平台建设:发挥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平台作用,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和应用。配备必要的硬件装备,向乡镇、社区延伸,加强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数据库管理,实现移动值守、事故报告、调度指挥、即时通讯、现场图像传输等功能。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与物资建设:加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依托企业及化工集聚区建立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与资源,补充完善公共场所逃生设备。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全县社区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消防站营房、指挥中心等的建设与投用;加强城乡市政道路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的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和建设。 特种设备(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完善全县特种设备(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物联网建设,并实现全覆盖。 “智慧海洋”项目建设:建成“海上宽带”平台、船舶动态社会化监管平台、县级海(水)上搜救指挥分中心。 |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培育扶持专业服务组织、行业协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社会化服务工作,培育一批服务示范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外包工作的监督检查、整改督办等制度,形成社会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安全服务需求和资源库的共享对接。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推广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弥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在公共领域推进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发挥专业安全技术力量对政府监管工作的补充和延伸作用。实施安全生产应用型人才联合办学培养项目。
深入实施全员培训,加快安全宣教培训基础建设,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干部”“重点员工”的安全培训,推进安全考试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作用,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
专栏:安全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
全员安全培训:完善安全考试信息系统平台;探索应用远程安全生产培训系统。推广鳌江镇进企讲座培训模式,推进六大工业镇落实小微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援助服务。 职业健康培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十三五”期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 平阳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选址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用地面积4267m2,建筑面积5202m2,总投资2200万元。 安全文化倡导:培育和塑造知名安全文化活动品牌,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为契机,在重点行业(领域)选树一批各具特色、富有社会影响力的示范企业,建立安全文化示范基地。 |
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职业病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实现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总结、同时考核。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结构调整、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同步规划安全生产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规划协调、统筹各乡镇及县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绩效激励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指标体系考核,把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或定时巡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工伤保险等方面予以限制和制裁。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企业负责人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
严格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事故教训现场会制度,完善事故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行业禁入、刑事责任等综合追责的制度体系,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对当地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落实的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建立健全事故发生前追究刑事责任机制,对高危行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重情节,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县、乡镇两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公共安全装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推进财政资金向公共安全设施的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倾斜,向老百姓迫切要求解决的安全问题倾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实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预算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的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工伤预防制度,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挂钩。积极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健全事故救援“绿色通道”。
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扩大“12350”举报电话的影响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重要安全生产信息。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安全信用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问题突出、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时予以曝光,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跟踪调查。
县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把安全生产重点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财税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政策;县经信、公安、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后评估。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