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1 |
宗地总面积: |
24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平阳县昆阳镇服饰区B27-1地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工业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1515BA0230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三通 |
|
|
起始价: |
175万元 |
加价幅度: |
3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06月12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06月23日15时00分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地块竞买人必须为从事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的公司。不再进行项目准入。如平阳县境外企业申请竞买的,申请人必须于报名前在平阳县境内登记注册与竞买地块产业要求相同的公司。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6月12日 至 2016年06月21日 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6月12日 至 2016年06月21日 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2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6月2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 号地块:2016年06月12日00时00分 至 2016年06月23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报价采用增价方式,挂牌报价以10万元为单位,每次增幅为20万元及以上。出让人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注:出让地块不设保留底价。 三、出让有关事宜: 1、参与竞买者必须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21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挂牌须知),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16时。保证金缴入账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阳工行营业部;账号:1203283009049013987 开户银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1627127059988888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00120190006666 开户银行: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90038285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平阳支行;账号:80100012019005666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账号:363661490485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账号:19-250101040040001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6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郑书海、张辽 联系电话:63735023、63193022 开户单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