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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矿交〔2017〕3号 平阳县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苍南支线)西湾隧道 普通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温州市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平阳县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苍南支线)西湾隧道普通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协议受让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二、采矿权取得方式:协议方式出让。 三、矿区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平阳县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苍南支线)西湾隧道普通建筑用凝灰岩矿。 2、矿区位置:隧道进洞口位于平阳县海西镇仙口村南侧山坡处,距离附近道路黄象线(Y406)约180m;出洞口位于平阳县鳌江墨城街道大坑村南侧的山坡,距离G15高速直线距离约10km。 3、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 4、矿区范围:见范围拐点坐标表。 矿区拐点坐标表
5、采矿权出让期限:2年(与工程工期一致)。 6、生产规模:5万吨/年。 7、矿区资源量:经平土资〔2017〕18号备案的地质报告中基础储量(122b) 8.72万吨(3.354万立方米)。 四、采矿权出让所得的确定及收缴方案 该采矿权评估值17.02万元,根据省厅浙土资办〔2011〕64号、浙土资办〔2012〕97号文件规定,协议出让价不得低于评估价,同时不得低于当地市场平均价。经集体研究,该采矿权出让金为31.7164万元。 采矿权出让所得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当地财政专户,并按规定比例分成上划。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温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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