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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7年第三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平阳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7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的有关要求,2017年9月24日我省将组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并在结束后分批次进行技能操作考核。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名称和等级

建(构)筑物消防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级;

灭火救援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员)初级;),等级为初级;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①经过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在建(构)筑物消防员岗位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化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④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灭火救援员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核准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首次报名鉴定(理论与实操)收取300元/人;单项理论补考按35元/人收取;单项操作技能补考按200元/人收取。

四、考核方法和标准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全国统考,闭卷笔试方式,时间100分钟;考试试卷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的基本要求和上级有关要求实施。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理论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9月24日(星期日)下午14:00。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技能操作考核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具体时间将在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网络公告或者电话通知。

考试地点:免培鉴定(自主报名)考生统一在鉴定站进行考核,其余考生就近安排至鉴定站和杭州、宁波、温州、金华鉴定点进行考核。

六、报名所需资料

(一)经消防职业培训合格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培训机构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完整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附件1),经本人签字,并由培训机构盖章;

5.由他人委托报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6.小2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5张。

(二)免培鉴定(个人自主)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由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应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完整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附件1),经本人签字,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5.《关于明确申请免培鉴定有关材料的通知》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6.由他人委托报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7.小2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5张。

培训机构结业证书需由经相关部门审批,且具备相应工种、等级培训资质的消防培训机构出具,其余培训机构出具的结业证书鉴定站不予承认。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都需审核原件。未提供原件的,鉴定站、鉴定点和报名点有权拒绝受理。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8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申报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的考生可到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报名点报名,或可到温州鉴定点报名(温州市永嘉县枫林镇汤岙村温州市消防支队培训基地)。申报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的考生统一到鉴定站报名。

(二)资格审查

鉴定站、鉴定点将在8月23日至31日期间对考生资料进行复审,并在9月1日公布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请留意本网站公告,或者关注鉴定站公众微信号(微信号:zjsxfzyjnjdz)。

(三)缴费

1.缴费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5日

2.缴费方式:考生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手机转账的方式向鉴定站指定银行账户缴纳考试费。本次报名时不再以现金方式收取考试费。

3.鉴定站指定账户

账户:浙江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

账号:3300165354805300440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袍江支行

4.注意事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注明考生的所在地区、姓名及身份证后四位。缴费成功后视为考生确认参加本次考试,不得申请延期考试或者退款。

5.下列情况视为缴费不成功:①在规定时间以外缴纳考试费的;②未填写备注栏导致无法核对考生信息的;③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又交纳报名费的;④未按收费标准缴费。上述情况需由缴款人凭身份证、银行卡和转账凭证或者记录,在交款后一个月内向鉴定站申请退款,逾期视为放弃。

(四)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17年9月24日

2.地点:鉴定站将根据资格审查及缴费情况确定报名成功考生名单,并制作准考证。考生凭银行转账凭证或者手机转账记录到理论考试现场领取准考证。

八、注意事项

1.鉴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鉴定考试单项不合格的可只报名参加该单项的考试(核),费用按单项考试计收。

2. 在资料复审结束后,鉴定站还将对申报资料的真伪进行再次审查,如若发现考生提交虚假资料,或者有单位或者个人协助考生出具虚假证明的,将按照考试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将追求其法律责任。

3. 理论知识统考采用标准化答题卡形式,考生要自带2B铅笔、橡皮和中性笔等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

4.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时,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附件2:《消防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参考式样)》;

附件3:各大队联络电话及地址;

附件4: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附件5:授权委托书;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