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夏为华同志任平阳县公安局户政基础大队政治指导员(副科长级),免去其平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副科长级)职务; 谢倜同志任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斌同志任平阳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平阳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冯守聪同志任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周强同志任平阳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金良标同志的平阳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白福锋同志的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平阳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加峰同志的平阳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荣华同志的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秋球同志的平阳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7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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