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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平阳县建筑施工“护平安、促质量”百日攻坚专项检查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建筑工地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节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建安办〔2016〕13号)及《2016年平阳县建筑施工“护平安、促质量”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平住建发〔2016〕234号)、《开展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平住建发〔2016〕243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江西“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对全县辖区内在建工程开展了“护平安、促质量”百日攻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在建工程63个,建筑面积约160万平方米,共发放整改通知书51份,停工通知书4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工程能贯彻落实质量安全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相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基本符合要求。其中平阳新湖庄园一期工程、万全镇陈交大村农民房改造集聚二期建设工程两个项目管理到位。但检查中也发现项目存在相关管理人员不到位,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1、钢筋保护层厚度、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厚度不符设计要求;垫块放置不均匀且数量不足,存在露筋隐患;屋面保护层开裂、楼梯边墙体细裂等质量通病。

2、窗台混凝土压顶砌筑不规范、墙体砌筑砂浆不饱满、砌筑方向错误;门窗垂直度不足、开启不灵活、封胶不到位、泄水孔堵塞、窗框未按规范安装等。

3、楼板、墙体中电线管线部分外露、部分管线材质不符设计要求;墙体中接线盒、消防箱及配电箱预埋不规范。

4、个别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专监不在岗。

5、部分监理工程师未及时对工程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措施;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不齐全,他人代签现象。

6、 起重机械未办理相关手续,投入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7、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用电不规范;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能及时清理。

三、重点问题工程

1、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温州天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平阳县昆阳镇解放北路A7地块商住楼工程,存在基坑围护不到位,钢筋操作棚搭设不规范;门卫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所有相关人员均不在岗。

2、浙江繁华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湖北广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昆阳镇城南片区B-10地块商住楼工程,基坑围护不到位,后浇带、预留洞口防护不足;脚手架未跟上施工进度,基坑上下通道、操作平台、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生活区与施工区未隔离、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个别塔吊未办理备案登记,现场垃圾未清理;施工现场侧门未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总监、施工员不在岗。

3、平阳嘉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鳌江镇蓝田东侧B地块工程未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擅自施工。

四、处理意见

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经研究决定对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繁华建筑有限公司、湖北广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温州天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四家单位及相关项目的建造师张西峰、赵高同,总监黄敬武、李真和四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计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六个月(公示期: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6月12日止);对鳌江镇蓝田东侧B地块工程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立案查处。

希各工程责任主体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管理人员到位,狠抓施工现场日常管理,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得以落实。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