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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月份“铁锤”行动检查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县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2017620日以来,对昆阳镇城东B-66-1地块安置房等5个项目进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在岗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总体情况较好,其中平阳新湖庄园一期项目的参建各方主体管理到位,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基本符合要求,同时,检查中也发现许多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平阳县昆阳镇城东C-22地块(192382装修),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问题:

1、建设单位对项目装修期间的各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

2、项目经理不在岗,总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进行审查。

3、部分钢筋进场监理未签字,总监未对监理日记抽查,部分人员不在岗或未办理变更备案,资料存在代签现象。

4、施工用电不规范,阳台、楼层、电梯井口、过道临边防护不到位,装饰架、操作平台搭设不规范,现场文明施工差。

二、平阳县新兴产业园D-09地块(60197主体3层),监理单位:温州新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主要问题:

1、项目总监理师、监理员不到位。

2、重点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旁站记录不真实。

3、监理报告制度未落实。

4、,监理资料不完整、不同步、不真实。

5、未按规定审查工程设计变更。部分资料未审查。

综上,经研究决定,对平阳中梁府置业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项目部管理混乱的监理单位温州新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洪晖鹏(证书号:33011512)计不良行为一次,公示三个月(公示期:2017626日—2017925日)。

希全县在建工程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自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确保“铁锤”行动取得成效。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