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县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2017年8月17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平阳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进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在岗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平阳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69091㎡,装修),施工单位:鲲鳌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未办理备案手续。 2、装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3、临边防护不到位。 4、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消防设施不齐全。 二、监理单位 1、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在岗。 2、监理工程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同步、不真实。 3、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的记录不真实。 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审查不及时、不齐全。 5、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查不及时。 6、未按文件规定执行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制度。 7、现场施工安全的相关防范措施督促不到位。 综上,经研究决定,对鲲鳌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朱自申各计不良行为一次,公示期均为三个月(公示期:2017年8月18日—2017年11月17日)。 希全县在建工程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自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确保“铁锤”行动取得成效。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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