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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东新区C28地块(北区)安置房交付结算建房款的通知


昆阳镇城东新区 C28地块安置户:

  城东新区C28地块(福垟家园)北区(1-5号楼)安置房在大家的热切关注下顺利竣工并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根据安置房安置定位确认协议书约定,双方最后结算面积以住建部门测定核实后的建筑面积为准。为了做好北区安置房结算、交付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确认安置在1-5号楼的安置户,请于1月15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认购保证金收款收据、建房款收款收据、安置房安置定位确认协议书等所有相关依据,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办理:㈠到县城投公司办公楼(昆阳镇飞鳌大道与状元路交叉口)116室(安置事务部)按各户实测面积进行建房款结算;㈡根据结算金额到银行交纳建房款及专项维修资金(代收)等,交款时请注明房号和安置户姓名;㈢凭银行交款回执单到县城投公司办公楼115室(计划财务部)开具收款收据;㈣携带该套安置房所有相关收款收据到116室(安置事务部),经核对无误后给予出具《安置房房款结清联系单》;㈤凭《安置房房款结清联系单》到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和领取房门钥匙。

  由于极少数安置户在当初交纳保证金并开具收据后认购时又变更登记姓名、安置房买卖、交纳建房款时没有注明房号和安置户姓名且未能及时前来开具建房款收款收据等,造成还不能及时结算的,必须在核对清楚已交建房款金额后再进行结算。

  再次温馨提醒各地块所有安置户:建房款收款收据(包括保证金收据)是今后办理所有手续的重要依据,且无法重新给予开具,请在银行交纳建房款时注明房号和安置户姓名,及时凭银行交款回执单到县城投公司办公楼115室(计划财务部)开具建房款收款收据,并保管好作为以后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

  安置房顺利建设和交付有赖于我们双方的共同协作,感谢您的支持!咨询电话:58105292  58105309   

         昆阳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