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规划计划  > 专项规划
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18-108567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1 发布机构 南京大汉
生成日期 2018-0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平阳县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7〕2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平阳县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推进健康平阳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一、安全形势和发展机遇

    (一)正确认识现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总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和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中向好。

  1.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不断落实到位。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平安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从2016年开始,借力平安暗访工作机制,启动“三小一市场”大整治,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暗访小组,实现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常态化,每月开展暗访检查。截至目前,在督查暗访中,全县已累计整治小作坊156家、小餐饮2300余家、农贸市场56家。从省平安暗访看,小作坊、小餐饮、农贸市场等指标排名均实现不同幅度的提升。

  2.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更加健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组建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按片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9个,16个乡镇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加强乡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2016年5个乡镇第一批通过市级验收,2017年剩余的11个乡镇均已申请验收。调整优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641个,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657名,基本建立起县、乡镇、村(居)三级监管网络。

  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更加明显。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强网清源”“百日严打”“百日会战”“三大一严”“四小一市场整治”“百日攻坚”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推进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和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加强了食品安全涉刑案件移送、联合查办等工作,严厉整治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253起,行政立案647起,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98家,吊销许可证照101家,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44起,移送线索16起,公安机关刑事立案99起,追究刑事责任103人,打击成效居全省前列,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4.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提升。完成原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中心的职能整合,组建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行新办公楼整体搬迁,总面积2026平方米,实验室及仓库面积1225平方米,检测设备128台(套),食品检测项目254项,已申请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验收。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快检室15个,出台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三年行动,建立农贸市场食品检测室13个,市场监管所检测箱配备全覆盖,基本形成了中心、乡镇、市场的三级检验检测网络。

  5.舆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升。制定出台了《平阳县食品安全舆情处置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舆情24小时专项监测制度。及时回应了“毒泥魿问题”“平阳打捞地沟油”“回炉肉”“明胶”等舆情,高压严打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挤压谣言流传空间,增强了本地市民对食品监管的信心。2017年,处置了“南麂游客中毒” 事件,及时回应了“鳌江一小吃店食用地沟油”事件,把食品安全问题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6.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更加浓厚。推进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和监督公示,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阳光厨房”建设等行动,强化食安科普宣教和市民监督,规范行业自律行为,社会各方力量共治食品安全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1.食品安全系统风险依然存在。一是产业层次较低,尤其是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安全隐患较多;二是社会诚信道德失范、社会心态焦虑、消费者风险认知偏差等多种因素交互影响,风险叠加;三是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尚未完全落实。

  2.食品安全风险地方特征明显。一是外来食品供应量大,来源途径广,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二是食品产业依然处于低、小、散、乱阶段,易产生食品安全质量风险;三是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风险仍不容忽视。

  3.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安全形势不相适应。一是乡镇及监管部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管理制度、执法规范等方面亟待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目前监管方式比较单一,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互联网+”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不足;三是食品检验能力建设仍滞后于形势发展需要,特别是农残、兽残和重金属超标等检测研究能力有待提高。

  (三)把握新常态新方向。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强力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食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进行部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提出以“零容忍”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要求食品安全监管由“被动整治”向“主动监管”,由“事后救火”向“全程监管”,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由“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由“分头作战”向“协同治理”的五大转变,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2.“放心消费在平阳”,需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推动。快速发展休闲旅游,需要提升全县餐饮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健康消费,放心消费;需要推进绿色生产,做大做优打造一批如“平阳黄汤”“一鸣牛奶”等地产金名片;需要保护传承创新,做强以“南麂大黄鱼”“黄年糕”等为代表的特色产品;需要及时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助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3.全力打造“食安平阳”,需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在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建设“食安平阳”是提升人民福祉的重要载体,民众期盼已从“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一个地方民生指数和产业发展环境的最基本指标,管不好舌尖上的安全,就谈不上关心人民群众,就不能提升公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就不可能建设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的平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加快赶跑、争做标杆”的要求,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程管控理念,着力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努力推进“三网六体系”建设,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有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焦点难点问题,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监管工作的最重要标尺,使人民群众共享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成果。

  2.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把食品安全的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入口关,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3.全程监管。严格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覆盖所有食品类型的安全标准、覆盖各类生产经营行为的良好操作规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4.风险防控。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风险交流,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科学监管制度,严防严管严控风险隐患,确保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5.社会共治。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基本具备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基本形成政府属地责任落实、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促进实现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治理能力、产业发展水平、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十三五”末平阳县食品安全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序号

名称

预期目标

1

主要农产品“三品”认证率

55%

2

农业标准化生产率

62%

3

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落实率

100%

4

主要食品检验合格率

96%以上

5

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处置率

100%

6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率

100%

7

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

100%

8

食品执法装备标准配置率

100%

9

食品监管信息公开率

100%

10

食品监管人员中专业人员占比

70%以上

11

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率

100%

12

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率

100%

13

食品监督抽检样本量

4.5批次/千人口·年

14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

1件/千人口·年

15

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知晓率

85%

16

食品安全公众满意率

7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食安工作责任。

  1.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目标。完善食品安全沟通协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部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席会议等制度。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有力保障食品安全执法办案、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需要。

  2.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托乡镇“四个平台”建设,落实“四有两责”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一办一所(分局)两员”基层责任网络体系。全面推进“三个规范化”(乡镇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到2018年底前全部达标。着力推进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以建设“全科网格”为抓手,充分发挥专职网格员的作用,在发现、预防、监管、宣传等环节下功夫,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与水平。

  3.强化部门履职监管责任。食品安全工作部门职责事权划分明确清晰,无交叉重复和漏洞盲区,全面落实“四有两责”要求。监管人员力量满足监管实际需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缓解人员不足问题。监管人员每年集中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不少于40小时。

  4.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引导企业加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自主检测能力建设。开展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创建,强化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责任。推行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落实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的随机抽查考核制度。

  (二)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1.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发挥“大市场”监管体制优势,综合运用“大市场、大监管、大标准、大质量”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台账登记制度;建立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建立实施问题导向的抽样检验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集中受理、分配办理、高效处置、全程监管的快速联动监管机制。

  2.完善监督执法联动机制。健全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建立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信息联合发布等行刑衔接机制,完善涉嫌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加强食品犯罪侦查力量建设,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

  3.推进食品安全依法行政。厘清县乡两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健全权责一致、统一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深化食品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管理,健全执法办案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规范日常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的执法程序、工作规则和执法文书,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档案电子化。

  4.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加快建设与食品安全监管相适应的综合管理队伍和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主动对接人才计划,引进一批具有专业精神、实践经验的监管人才,培养一批食品管理、稽查、检查、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实施食品监管青年人才培养计划,规范监管人员在职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家库建设。

  (三)增强技术支撑能力。

  1.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县级为中心、基层有快检、企业有自检、第三方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推进食品专业检测实验室建设,发展特色检测项目,提升“四位一体”能力,到“十三五”末,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专业特色实验室。推进基层监管所快检实验室建设,具备食品主要微生物、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理化指标等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基本满足日常监管需求。

  2.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乡两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处置骨干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应急检验设备配置,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处置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的能力。加强投诉举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舆情监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媒体沟通应对能力。

  3.加强基层监管装备建设。按照适度超前、体现“浙江标准”的原则,加强基层站所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执法装备库、执法处理室、快检室等,保障监管执法基本需要。落实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统一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快速检测装备和应急处置装备,技术机构食品快检车辆保障到位。

  4.加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对接省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云平台,建成“高效安全、实时监测、智能预警”的县级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中心,整合食品供应链信息管理和追溯平台、互联网食品销售监测平台、食品监管数据平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平台、食品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等功能,实现数据共享。

  (四)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1.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构建功能完备、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风险监测平台。完善以问题为导向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构建企业自检、监管部门抽检、技术机构监测的食品安全风险防线。推行食品质量和安全风险自查承诺制,落实企业风险监测的主体责任。制订实施监督抽检方案,提高监督抽检靶向性和覆盖面。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运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风险预警。

  2.强化风险评估交流。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会商机制,落实《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定期分析、评估和研判安全风险。加强食品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实施食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科学确定企业风险等级,明确监管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

  3.强化风险分类控制。依据风险分级和产业特征,实现灵活、动态的风险隐患和监管对象的分类控制。重点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严把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关、农业投入品监管关和标准化生产关,提高食用农产品准出质量。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机制,强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引导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监管;着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深入开展无证餐饮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加强重大活动饮食安全保障,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推动餐饮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系统性、区域性食品风险管理清单,强化动态控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五)深化社会共治格局。

  1.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信用监管建设,深入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失信联合惩戒的警示和威慑作用。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支持各相关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

  2.拓展社会监督渠道。以“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目标,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抽检、案件查处等信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监督。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网格员、志愿者、义工的作用,引导、约束、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诚信经营。

  3.倡导公众理性消费。加强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宣传站建设,设立食品安全科普专栏或网页,中小学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程,形成常态发布、活动宣导、风险交流的公众消费引导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众安全饮食意识,逐步提高公众识别假劣食品能力,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和消费理念。

  (六)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1.优化食品产业发展政务环境。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预约服务,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对于食品重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等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随到随审、全程跟踪、全程指导。

  2.推进食品(农产品)品牌建设。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推动农业产业规范提升发展。建立健全“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率达到55%以上。加强品牌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品牌商标培育库,加大农特产品区域品牌培育力度,推进食品驰名、省著名以及市知名商标培育工作。

  3.加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力度。开展新一轮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行动,加大硬件改造提升力度,分类施策,筛选农贸市场开展整治提升,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实施关闭;加大软件建设力度,开展以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为内容的“双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运行水平,推行“智慧菜场”。

  四、实施六大工程

  (一)实施全覆盖的风险监测预警工程。

  一是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新增监测哨点医院1家,培育发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示范医疗机构1家;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基本涵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疾病爆发监测、疾病负担调查、学生缺课监测和药店腹泻类药物销售监测等项目。二是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项目。拓宽风险监测覆盖面,建立覆盖延伸到乡镇农村的风险监测体系。“十三五”末,风险监测覆盖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和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种类、食品安全标准中的项目,食品样本量达到300件以上/年。稳步提高食品检验覆盖率,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3.5批/千人,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4.5批/千人。三是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项目。开展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配合做好总膳食研究和毒理学研究工作,收集覆盖不同人群的24大类省级食品风险评估基础数。

  (二)实施食品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一是实施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项目。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质量标识和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禽类、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绿色食品100%纳入可追溯体系。二是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落实过期、召回、不合格等不安全食品无害化处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三是“三小一摊”规范整治。建立健全“三小一摊”规范整治机制,全面落实《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四是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农村网格员队伍建设和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防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

  (三)实施食品安全基础保障工程。

  一是“三个规范化”建设项目。推进乡镇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率达90%以上。二是“阳光厨房”提质扩面项目。“十三五”期末,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80%以上。三是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的“晋位升级”,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四是旅游餐饮服务质量提升项目。突出重点,着力推进“4D”管理,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餐饮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五是规范畜禽屠宰管理项目。开展北港片生猪屠宰厂和县畜禽屠宰场建设,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正常有序开展。六是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纳入温州市区域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行并有效运转。七是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开展省级放心农贸市场示范单位创建,高标准落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四)实施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二期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检测装备,提升食品、中药材专业检测能力,力争建成专业特色的检测实验室。二是市场监管所快检室达标项目。开展基层站所快检室建设,快检室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检测设备齐全,并有效开展检测工作。三是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加强快速检测室建设和管理,免费向公众提供检测服务;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

  (五)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

  强化资金投入和保障,全面对接省级“1个中心、7大平台”建设,建成县级数据中心以及产品追溯、审评审批、信用管理、行政执法、公众服务、综合管理等平台,构建食品安全质量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智慧监管体系。

  (六)实施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阵地建设工程。

  开展食品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科普示范基地1个以上、乡镇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32个以上、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100个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要从落实“四个最严”、保障公共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时期食品安全的新常态、新形势、新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细化分解本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本规划各项目标。

  (二)加强政策引导。

  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实施细则和制度。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出台食品产业激励性政策措施,优先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加快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食品快速检测等车辆纳入特种用途车辆管理,保障车辆编制。

  (三)加强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保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切实保障本规划任务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加强预算经费执行力度,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经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食品安全领域。

  (四)加强监督检查。

  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年度跟踪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稳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六、相关名称解释

  (一)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物品。

  (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

  (三)三网六体系:《浙江省食品监管局关于“三网六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浙食药监〔2014〕9号)提出构建“安全责任网、电子监管网、社会共治网”三网和“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标准法规、社会监督”六大体系。

  (四)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五)三小一摊:三小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一摊指食品摊贩。

  (六)阳光厨房: 是指餐饮单位使用可视玻璃隔断或视频直播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制作加工的过程,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