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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8-01-26 来源:县科技局 字号:[ ]

 

平科【2018】6号

 

关于2018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科技局关于2018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通知》(温市科管〔2018〕1号)要求,现就2018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分四批认定,截止时间分别为2月8日、4月30日、7月31日、10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申请认定企业在截止时间前需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平台(http://www.zjsti.gov.cn),注册企业账户,填写申请书(不要点击“数据获取”),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扫描版;电子版(PDF格式,含申请书、附件)发邮箱:pyxkjjgyk@163.com。

2.纸质申报。网络申报完成后,书面材料汇编2份(含申请书、附件),快递到平阳县科技局工业科,联系人:潘小丽、李杰;联系电话:58193062、 58193064。

3.核实上报。县科技局初审受理申报材料,实地走访核实,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向上级科技部门推荐申报。

四、附件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2.上年度企业负债表、利润表(盖财务章);3.上一季度企业负债表、利润表(盖财务章);4.企业盖章确认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5. 企业盖章确认的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6.专利证书、新产品证明材料;7.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8.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附件2: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2018年1月25日

 

平科〔2018〕6号 关于2018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通知.pdf平科〔2018〕6号 关于2018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