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潘统镇(宅基地)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经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 年 11月05日之前)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水头镇凤起大道59号国创大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77-58115015
序 号
不动产权利情况
备 注
权利人
类型
坐落
单元号
面积
用途
1
潘统镇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腾蛟镇北溪村北山路239号
330326006014JC03001F00020001
35.58平方米/74.25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平方米/平方米
3
4
5
6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