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缪德任2018.10.1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缪德任,身份证号码:33032619******1415,因保管不善,将平国用(1999)字第04-1532号证书遗失,坐落肖江镇夏宅路13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缪德任
2018年 10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