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暨校舍维修项目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了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全面、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及基础设施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暨校舍维修项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要在2018年11月23日之前全面开展校舍及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各学区要在2018年11月28日之前完成本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复核工作,并将核查结果上报县教育局计财科(219室),直属校直接上报。

二、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校舍的梁、板、柱及砌体是否开裂或脱落,基础沉降是否出现倾斜,屋面、卫生间是否出现渗漏;楼梯、走廊栏杆或栏板是否牢固,窗户是否牢固并安装限位器以及其他高处设施是否存在掉落危险;电线线路等电力设施是否老化,开关是否脱落开裂,有无超负荷使用电器,锅炉、液化石油钢瓶等特种设备是否正常维护使用;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并安装指示灯,安全出口(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安装灭火器并定期检查;防雷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围墙、车棚、宣传栏、篮球架等其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区、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认真开展校舍及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树立“隐患即事故”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实效。

(二)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各学区、学校要全面开展校舍及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没有遗漏。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登记,及时整改;对无法通过自身能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或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检查结果和校舍维修项目上报

1.校舍及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复核结果上报

安全隐患排查复核结果,以学区、直属校为单位,按公办学校(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三类分开汇总上报(见附件1)。

2.校舍维修项目上报

2019年申报项目为涉及校园安全、今年创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配套项目及特殊项目。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以学区、直属校为单位,因经费有限请按项目轻重缓急排序(优先的排前)上报。

请各学区、直属校于2018年11月29日前将以上汇总表上报县教育局计财科(219室),电子稿发送到1113874869@qq.com。联系人:林立延;联系电话:58102982。

附件:

1. 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复核情况汇总表

2. 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申报汇总表

平阳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计〔2018〕440号附件.xls平教计〔2018〕440号关于开展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暨校舍维修项目上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