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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11月16日—11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0577-58123530。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为切实保障拟聘用人员的切身利益,顺利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自主创业等从业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龄计算问题有关文件精神,请原已有从业经历且从业期间正常缴纳社保的拟聘用人员在11月22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县人力社保大楼407、408室)提交相关从业证明进行预审。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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